陶峰見我沒什麼異樣,於是也沒再說什麼。
回到家,我迅速地跑回了房間。我鎖上房門,然後再次打開大哥發來的信息,看了一遍又一遍。我回了一條信息給大哥:“你沒有看錯吧!”
大哥回信息說:“沒有,他的額頭上有一個疤,因為我的額頭上也有一個疤,所以我對額頭上有疤的人都特敏感,我不會認錯的。”
估且不管大哥是不是認錯人了,就單單為什麼我是走失的而又會在火車站被大哥撿到就已經耐人尋味了。
我強迫自己冷靜下來,然後仔細分析。也許當年我的確是走失了,然後被人帶到了火車站,可是為什麼那人又要把我丟在火車站呢?我越想越不對勁,我決定要好好問問大哥,問他當年撿到我的細節。
於是我跑下樓,對陶峰說:“陶叔叔,我有東西落在大哥那了,麻煩你再送我過去拿一下吧!”
陶峰放下手中的報紙起身去開車。
我已經通過短信告訴大哥說我待會過來,順便叫他再好好看看陶峰。
當我到的時候,大哥已經在門口接我了。我對陶峰說:“今天我就不回家了,你幫我跟家裏說一聲。”
陶峰點點頭就走了。我看見大哥的眼神緊緊盯著陶峰,我多麼希望大哥是認錯人了。可是在陶峰走後,大哥很肯定地對我說:“沒錯,就是他。”
我的心頓時變成一團亂麻,如果真的是陶峰把我帶到火車站,那隻有一種說法:我是被人故意丟下的。
大哥和我同樣擔心,他輕輕地拍著我的後背說:“沒事的。”
我在大哥家住了將近一星期,直到今天。
今天是張明文五十歲生日,所以我不得不回家。
看到陶峰,我那種想要躲閃的感覺更加深了。我看見張明文,忽然感覺我有很多事情想要問他。
這段飯吃的很艱難,但是是張明文的生日,所以我不得不強裝笑臉。
飯後,我終於找到時機好好找張明文聊一聊。我對他說:“爸,我有點事情想問問你。”自從我在張家住下後,我漸漸習慣叫張明文“爸爸”。
張明文說:“問吧!”
我看了看在客廳裏坐著的孫麗萍和張貌,我沒有說話。張明文看見我這樣,於是說道:“我們去書房談。”
書房裏,我直接問道:“我想知道我是怎樣走散的?”
張明文聽到我的問題,覺得很詫異。但他還是告訴了我,他對我說:“那天,傭人帶你去遊樂場玩,後來你就和傭人走散了,就是這樣啊,怎麼了?”
我繼續問道:“那個傭人是福媽嗎?”
“不是,在你走失後,我就將那個傭人辭退了。怎麼會突然問起這個?”
在事情沒有調查清楚之前,我決定還是不要讓張明文知道大哥說的事,於是我回答道:“我隻是好奇,我大哥跟我說他是在火車站撿到我的。所以我就來問問你。”
張明文笑了笑,說:“傻孩子,都過去這麼多年了,以後不要再提這件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