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節(1 / 3)

足感,他應該有個不幸的童年,成長過程中沒有好的生活環境,缺少正確價值觀的引導。”

江準再次:

“從作案手法上,這起連環案,最值得關注的便是凶手有升級趨勢的虐待性人格。

凶手下手其實非常利落,如果是就地殺人再離開其實會省去很多麻煩,但他卻不懼麻煩甚至冒著暴露的風險,得手後將受害者進行轉移實施虐待,前三位受害者都是死亡後被虐屍,而最近的這名受害者則是死前被虐待。從虐屍到虐活人,這已經不僅僅是升級了,這是虐待人格的升華。

並且,除了第二名死者外,其他被凶手成功擄走的受害者都沒有被性qin過,且凶手很大意地在受害者身體內留下ti液。”

他說著皺眉,換了個更準確的說辭,“不是大意,是故意。”

穆野若有所思:“作案時小心謹慎不留痕跡,卻在第二名受害者體內留下自己的生物特征,仔細想想,的確是故意的成分居多。”

江準目光如炬:“還有,凶手展現出了很典型的標記行為,他在每個死後脖頸後都刻上‘十’字,他在昭告天下,死者是他的所有物,這個人展現出了強烈的占有欲以及控製欲,標記行為也能反映出他的心理訴求,即渴望引起別人的關注甚至崇拜,並且他的這個標記行為在十年前的案件中也呈現了一個升級趨勢,標記被他刻得越來越用心,也越來越猙獰,但最近的徐芸芸案件,她脖子上的標記卻潦草敷衍了起來,像是為了完成任務一般。”

穆野抱臂做沉思狀:“手法生疏可以理解,畢竟相隔十年再次作案,但案件血腥度升級,殘忍性升級,虐待手段升級,怎麼標記行為倒沒有升級?我有些想不通。”

“十年前的4起案件和徐芸芸的案子應該分開來看,因為作案細節不同展現出這十年裏凶手的心態轉變。十年前的他既自信又自卑,這兩者並不矛盾。他細致大膽,犯罪不留痕跡,智商很高,對自身才華自信,同時出現標記行為,想證明自己的能力引發社會關注,這屬於地位上的自卑。

作案手法全麵升級,殺人虐屍,發泄壓抑情緒,我推測十年前的他生活應該非常不順利,或許犯罪前還出現了很大的挫折。”

江準停頓片刻又說:“殺害徐芸芸的過程中,虐待手段更加殘忍,可標記行為卻呈現出退化,他這時不再需要關注,或許,現在的他已經有了不錯的社會地位,已經無需通過標記死者來獲取關注證明自身,虐待已經成為他心中最深的訴求。”

“然後是拋屍地點的選擇,前三名受害者都被拋屍於崧山內,最近的這名受害者被拋屍於崧源路,兩者離得很近,凶手很大可能在崧山附近生活過很長一段時間,對那裏非常熟悉,那裏讓他有安全感和歸屬感。”

依據心理分析以及周氤對凶手的回憶,江準給出了詳細的側寫畫像:“男性,本市人,更確切來說,是崧山區人,身形中等,身高在170到180之間,強壯,目前處於壯年,年齡處於30歲到40歲之間,左撇子,左手虎口有刀疤,08年的時候他生活非常不順,家庭條件很差,之前應該做過很長一段時間的粗活來維持生計,自卑且自信,但他很聰明,作案前也一直與紙筆打交道,文化程度不低,社會地位不高,現在的他全麵自信,應該有了不錯的社會地位。”

說完,江準懶散地往椅背靠去:“這幾起案件中,還有一點很值得關注。”

“什麼?”

“凶手為什麼在第四起案件後消失十年,如今又選擇繼續作案。”

穆野撓了撓頭,試探著:“有沒有可能是他對周老師的犯罪失敗了,所以害怕暴露從而收手。”

江準並不讚同他的猜測:“他對自己這樣自信,甚至在第二起案件故意在死者體內留下那麼ti液,因為失敗害怕暴露而收手,我覺得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