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現場(2 / 2)

我一點都不扯彎抹角地問他最近見過四眼沒有。地狗抬起眼頭,真想一會兒,然後說四眼四天前找過他,賣給了他不少東西,但這兩天沒有再出現。

我追問他賣了什麼呢,地狗將我拉到屋內,笑著說是一些金貨,已經熔化成金條了。我問他大致有多少,他回答說不少,大概有幾十萬的價值。我想考片刻,留下我的電話號碼,要求他如果看到四眼就給我打電話。

地狗察覺到我臉色不好,問是不是四眼得罪了我。我隻是哼了一聲,沒有說話。突然,地狗拍了下腦袋,仍然大悟地說,他賣給我的貨裏有一條精華的項鏈,他沒有舍得熔化,還留著呢。

他在抽屜裏翻了會兒,然後把一條白金鏈接拿到我麵前。

我接過項目鏈接,打開鏈接撞,裏麵鑲嵌著一張女人的照片,正是那房子裏吊的女人屍!

我暗自咒罵了一句,地狗小心髒地問道,這條鏈接趙哥有用嗎?

我回答說有用,先把東西拿走,用完了再還給他。

地狗笑著說,趙哥賞臉,拿走就是,這東西值不了幾個錢。

離開地狗的地方後,我一路上都在思考那個上吊的女人究竟是怎麼死的,是自殺還是他殺?不會是四眼在入室盜竊時被她發現在,就是將她殺並吊在那裏?

我昨天晚上真的見鬼了嗎?還是我喝了太多酒,在那房子裏睡著做了個噩夢?

正當我胡思亂想的時候,就聽到出租車上的廣播正播一條新聞:“警方根據報道,今天早上在本市鼎盛新城小區發現一起命案現場。死者為一男一女,男兒疑為本市某知名地產商吳良,女人懷疑他長期包養的美女情婦韓某,警方目前正在現場搜集證據,而且未排除他殺的可能性……”

我驚出一身冷汗,心裏明明白糕了,這肯定是四眼向警察偵察了!

要是我再晚上走一會兒,估計就會被抓個正著,到時候真的是說什麼也洗刷不幹淨了!

傳來一個女人的聲音。

這手機是我剛出獄時派出所給的,目的是監控我的社區警察狀況,警方可以隨時聯係我。

就像我們這種人,隻要社區內部發生犯罪事件,我們就會被第一次時間傳喚,以提供自己不在作案現場的證明。

但是問題來了,我昨天晚上在那個該死的房間裏整整睡了一晚上,那個男屍就在我頭頂上吊著!

我開始感到心神不寧。

因為我無法有沒有我未擦拭,萬一被擦拭,無論我怎麼洗白都不洗清了。

我眼睛一轉,故意為難地問道:不能晚上幾天再去?我現在在外麵。

那位女警立刻生氣了,說:“你知道自己的身體嗎?誰讓你去外麵的?你向局裏報備了嗎?不行!聽好了,不管你在哪兒,你立刻回來,到橋東分局治安科報到!”

我憤怒地大聲喊道:“去你的!你這個小丫頭片子想罵我?我現在是自由人、合法公民,懂不懂?別跟我玩那一套狐假虎威的把戲!我不吃你那一套,今天我就是不去,你愛怎麼著就怎麼著!”

我準備掛斷電話,但隨即聽到那位女警冷笑著說:“好啊,趙晨浩,你有什麼本事啊?你等著,我會去找你的!”

我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腦海中浮現出一個人的身影,難道是她?

該死,我惱上了大麻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