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飛眼睛一瞪:“說TM啥呢?站我跟前說來!”
那黃毛跟警察打過幾次交道,這麼出格的倒是第一次見識。
畢竟年齡不大,被林飛嚇住了,腳下一趔趄,頭也不回的跑了。
林飛轉過身,麵前的兩個攤位不知道什麼時候,人都走了。
為了怕警察詢問,連攤子都不顧了。
“有點意思。”
林飛默默想著,對這個案件感興趣起來。
看來穿著警服來肯定是沒結果了,他隻好先回所裏,而其他派出去取證的民警,也都是同樣的情況。
既然取不到人證,那就抓不了範龍,隻能按普通的治安案件,處理他手下掀攤子的4個小弟。
就在這時,已經做完筆錄離開的劉麗雲,又折了回來,要求見李頌。
“領導,我不告了,我請求調解。”
這是劉麗雲見到李頌的第一句話。
一猜就是有人授意她來的。
林飛忍不住問道:“你要到賠償了?”
這大嬸也是個實在人,眉開眼笑的回道:“要到了,要到了,不用換位置了,還免了我一年攤位費。”
得,讓人當槍放了。
李頌和林飛像吃了隻蒼蠅,心裏別扭極了。
當事人有要求,派出所就有義務幫雙方調解。
調解之後,就不對那4個小弟進行處罰了。
那幾個年輕人嘴上不說,但嘴角都是戲謔。
離開派出所前,眼神還略帶挑釁,這讓李頌極為不舒服。
突破口沒撕開,刑事案件變成了治安案件,治安案件又變成了調解案件,隻能不了了之。
李頌窩了一肚子火,一下午都把自己關在辦公室裏。
林飛瞧著好笑,暗想這要是馬世濤吃了癟,早就在局裏破口大罵了。
看李頌的笑話,他倒是沒啥心理負擔。
就是作為派出所的一份子,心裏也感覺窩囊,但麵對這種情況,又沒有辦法。
派出所工作果然跟刑偵大隊有區別,一起壟斷經營的刑事案件,竟然會因為攤販們的患得患失、人情世故而消弭於無形。
不像刑偵隊的案件,犯了事拿過來的,隻要是按照法條,該咋辦就咋辦,沒人敢說個不字。
晚上下班,不甘心的林飛特意穿了便裝,打算去菜市場探聽點消息。
下班時間,這裏買菜的人還真不少,各種吆喝聲、砍價聲不絕於耳,人人都拎著幾袋菜逛著,擦肩接踵,好不熱鬧。
林飛一眼就看見了被掀攤子的大嬸劉麗雲,此時正眉飛色舞的吆喝著。
他湊過去,打了聲招呼。
劉麗雲看見林飛過來,連忙低下頭擺弄著攤位上的一堆水果。
明顯不像在派出所那樣豪爽了,估計是回來後有人跟她說了什麼。
林飛臉都快貼上去了,她才不得不抬頭,露出了一個尷尬的笑容。
“別問了小夥子,旁邊人都看著呢,大媽這麼大歲數也不容易。”
林飛把想問的話生生憋回去,看她這樣子,想問點啥肯定是沒戲,幹脆轉悠到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