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出差【八一節快樂】(1 / 2)

話說到這份上,自然是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李頌堅定的點了點頭。

“我沒問題,馬隊另一個人你看誰合適?”

馬世濤頷首點向林飛:“就他吧。”

他這是把林飛抬到和李頌一般的位置了,成“骨幹”民警了。

所裏其他民警雖然有些失落,但知道林飛辦案子確實可以,也沒什麼意見。

畢竟這是給分局幹活,又不是去度假,也沒什麼好搶的。

“林飛?”李頌一開始也有些驚訝,想起他最近的表現,倒也釋然了:“沒問題,馬隊你看我們什麼時候去報道?”

“不急,等技術把DNA比對結果檢測出來再說。”馬世濤點燃一顆煙:“這次我們來就是做個交接,所裏把現有的證據材料給我,我把15年前命案的複印卷宗給你們留下,先熟悉一下當年的案情。”

雙方在交接單上簽完字,又聊了好一會,副局長才帶隊離開。

李頌把材料扔給林飛:“你先看著,我去把所裏工作安排一下。”

林飛應了一聲,獨自在會議室翻看卷宗。

15年前,在光明區下轄的村鎮裏,一個9歲的小男孩失蹤了,家裏人在河邊撿到了他當天穿的布鞋,以為孩子是下河遊泳淹死了,大哭一場後去派出所報了意外身亡。

派出所民警來到現場,發現離鞋子很遠的地方,有一淌血跡,由此推斷小男孩並沒有下河遊泳,而是在河邊遭遇了不測。

案件上報到光明分局後,經過檢測,技術部門從鞋上提取到了一枚指紋,這也是整個案件獲得到的唯一證據。

當時的馬世濤剛從財務室轉到刑偵隊,還是一名沒有職務的普通辦案民警,他參與了對小男孩的尋找工作。

直到3天後,民警們才在河水下遊的另一個鄉鎮,打撈上了男孩屍體,因為泡的時間太長,已經出現了巨人觀,五官、身體都已經嚴重變形。

當時技術手段並不發達,沒有提取出任何有價值的證據,隻知道男孩是被人用大石頭砸死的。

從馬隊他們當時采集的村民筆錄來看,這起案件在附近的鄉鎮裏都引起了不小的轟動,一時間各鄉各村家家閉戶,唯恐自己家孩子遭遇毒手。

民警也采集了附近十幾個村鎮居民的指紋,並沒有能比對上的。

最終案件就這麼擱置下來,家屬含恨埋葬了孩子。

案卷的最後,還附著幾份文件,分別是這15年來,不同時期上級機關要求重啟調查的指示。

這麼多年過去了,調查程序重啟了好幾次,都沒有突破性進展。

怪不得今天副局長和馬隊如臨大敵的樣子,親自來所裏要人要證據,應該也是想了卻多年前的心結。

林飛把複印卷放進檔案盒,送到了李頌辦公室,他正緊鑼密鼓的安排下一步的工作,電話一直貼在耳朵上,林飛也就沒跟他說話,把檔案盒放下就走了。

晚上臨近下班,分局傳來消息,DNA比對上了,但不是完全匹配,這個比對上的人應該和凶手是親屬關係。

積案一般分三種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