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項鏈,和你的耳環是一模一樣的。”
“就你多事。”
眼裏甜蜜的驕傲倒是藏不住。
話題就到此為止了,不必說太多。這就是霍緋箴留客的訣竅,她的吧台是能提供情緒價值的地方。她會巧妙地讓客人知道:她什麼都看在眼裏,但什麼都不會亂說。就跟調酒一樣,一切都點到即止。
吧台的兩位女客人挪到1號桌去了,小聲說著話。明明沒有任何親密的動作,但那氛圍卻比在場的任何一桌都更像一雙戀人。
羨慕嗎?霍緋箴擦掉桌麵杯底印下的一圈水漬,有點自嘲。
這個店開了多久,她就單身了多久,至少她自認為算單身。守店嘛,很困身的,都沒什麼時間分給費時的談戀愛。而早在經營這個店之前,她也有過好些不清不楚的女友,但全都很短暫,最長沒超過三個月。
激情過後,日子總顯得很無趣。
也許像她這種人,隻需要偶爾有人解解悶,很難理解什麼叫長久的陪伴。
小舞台上的歌手說:接下來是今晚的最後一首歌,帶給大家一首半個世紀前的老歌,也送給現場的兩位朋友。
霍緋箴不禁停下攪拌的吧勺,又看了小舞台一眼。惜字如金的歌手說話了?
唱的是《新不了情》。
長長的吧勺在霍緋箴手裏轉了好幾個花裏胡哨的圈,最後無聲地落入筒子裏。旁邊的大鬆為她這嫻熟的花式無聲地比了個讚。
她摁住大鬆正要搖的雪克壺:“聽她唱完這首。”
一曲畢,就知道“送給兩位朋友”是誰了。名叫摩爾的歌手從小舞台下來,到1號桌去跟那兩位聊了好一陣。
第3章 也算敘舊
那是多少年前?五年前。
也是在這個城市,也是這個女人,拎著小挎包垂在腿邊,也是這樣一個人站在夜色裏等她。
那時,她隻知道她自稱摩爾,除此之外一無所知。
那時,霍緋箴跟同來的幾個朋友交代了兩句,然後就獨自走到她身邊,揚起得意的笑容說,我對這城市不熟,你帶我。
眨個眼而已,又回到五年後來。
摩爾說:“這店是你的?”
“怎麼可能,店長而已,老板是維娜姐,她沒跟你說?”
“沒,我沒見過她。”
“是她推薦你來應聘的吧?”
“我跟她妹妹麗娜是同學,但我不認識維娜姐。”
“哦。平常是我打理,實際上店是她的。”
天氣還是有點涼的,霍緋箴單肩背著包,把雙手收在衣兜裏,跟摩爾並肩走。現在她對這城市也熟悉了一部分。
“住哪?送你回去。”
“不遠,步行二十來分鍾。”
看來找了個離家近的地方駐唱。
夜晚的街道沒什麼人也沒什麼車,很舒服的,非常適合在忙碌完一天之後獨自行走。不過今天例外,兩個人走,街燈照出的兩個影子隨著步子,長短濃淡地均勻變化。
“歌就是送給1號桌那兩位的吧?”
“嗯,中學同學。”
“同班?”
“隔壁班。”
“來捧你場的?”
“不是啦,碰巧。”
本該就此結束的客套話題,沒想到摩爾又多說了一句:“她說那首歌唱得真好。”
不清楚這個她指的是誰,但不妨猜測是後來來的那位,因為她進來時摩爾受到影響了。
既然猜到個大概,霍緋箴也不多問了,就說:“我也覺得你唱得很……”
故意吞掉半句話,引對方發問。
“很什麼?”
“很對口味。”
通常這種時候會說句謝謝,但摩爾沒來這一套,隻嗯了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