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節(1 / 3)

既然他也出錢,那房產證上就得有他的名字。

說法是:“不管男女,其實都會心裏不安,要是不加我名字,我會沒有安全感。”

他一示弱,唐柔就退步。

一月初的時候他們真的去看房了,梁滿她們隻知道她有換房的打算,可不知道她是被鄭旭哄著換的。

他們很快看中一套大三居新房,唐柔的兩居室通過鄭旭賣給了他在設計院的同事,然後一人出一部分首付,他們買下了新房。

就這樣,原本屬於唐柔的婚前財產,變成了她和鄭旭的過後共同財產。

梁滿震驚地問:【房產證上有注明持有比例嗎?】

唐柔說沒有,她當時還是相信鄭旭的,相信他會和自己一起經營好這段婚姻。

梁滿看完來龍去脈,直接就問她:【你腦子真的還好嗎?這種“洗房”的事,網上早就一大把,你怎麼不長記性?】

梁滿:【氣死我了.jpg】

唐柔就知道自己會挨說,可是現在也沒辦法,她要和鄭旭離婚:【所以現在怎麼辦啊[大哭]】

梁滿問了好幾個問題,主要是房子地段在哪裏,她要估個價,唐柔告訴她是在某某路,她一聽腦袋都大了。

直接發語音:“那邊房子六七百萬一套,鄭旭這丫分走一半是幾百萬啊!他出了多少錢?”

唐柔說了個數,鄭旭的出資居然還比她少了近三十萬。

梁滿登時氣得咬牙切齒:“他這簡直就是空手套白狼,白賺幾百萬!”

又說:“等著,我去問問律師。”

谘詢的律師是她曾經的客戶,對方了解完情況後直言:“她這情況沒辦法的,隻能認栽,而且你們還要小心他用冷靜期拖著不肯離婚。”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夫妻離婚時的共同財產按持有比例分割,房產證上沒有表明持有比例,所以按照共同共有的原則一人分一半,所以鄭旭可以拿到房子一半的所有權,折現後價值三百多萬。

不要太相信人性,也不要去考驗人性。唐柔這是吃了大虧。

莫先念:【現在隻能這樣,糖糖你要想一下,是要房子還是要錢。】

梁滿:【恕我直言,要錢的話鄭旭給不起這麼多,還不如要房,房到手以後再做打算。】

能供得起就供,畢竟那套房地段確實不錯,住大房子總歸比住小房子開心。

要是供不起,還可以賣了,以後再買套小的。

梁滿:【主要是這樣能讓鄭旭快點答應離婚。】

林鈺:【反正已經要痛了,長痛不如短痛。】

唐柔沒什麼更好的主意,於是聽取大家的意見,決定忍痛花錢買清淨。

隻是這一次確實傷了元氣,有點人財兩失的意思。

林鈺問梁滿明天和不和她們一起去找鄭旭談判,梁滿說沒時間:【約了客戶,要帶他們去清水嘉苑看房,再聊聊家居適老化改造,怕是湊不上你們時間。】

莫先念:【沒事,我和阿鈺陪她去,你忙你的,有需要幫忙的我給你打電話。】

事情就這麼說定,退出群聊的聊天框,她看到程彥發來的信息,輕飄飄的一句“在做什麼”,她眉頭一挑,忽然覺得有些沒意思。

興許是受到唐柔和鄭旭的事影響,她現在覺得程彥也挺煩人的。

於是也輕飄飄地回了句:【沒幹什麼,準備睡覺。】

那邊過了差不多半個小時,她澡都洗完在吹頭發了,才回了一句晚安噠。

梁滿愈發意興闌珊,甚至覺得這段關係已經如同雞肋。

嚼之無味,棄之可惜。

可是程彥好像沒做什麼錯事?他們之間的矛盾隻是生活習慣上沒磨合好而已,說分手好像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