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裏去了。但他不願意讓可岑哥看到這樣醜陋的他,所以他想要在可岑哥的麵前表現得更好,表現出可岑哥曾經喜歡的樣子……
但不知道是不是他哪裏做錯了,自己曾經吸引過可岑哥的打扮並沒有起到效果,反而讓可岑哥討厭了……想到這裏,陳爾丁就有點委屈,但他並沒有放棄,第二天他就將自己的全身衣著給換了個樣——前世的可岑哥的確沒有說過自己喜歡之前那樣裝扮的他,後來他為了方便穿著最廉價的T恤的時候,可岑哥也依舊愛他!
所以,這不是可岑哥愛上他的理由!
但到底是什麼呢?陳爾丁想了半宿,依舊沒有想到,最終隻能先走一步算一步——但不管如何,他一定要得到可岑哥,絕對要。
林可岑還不知道自己在對方的眼中就是一大塊令人垂涎欲滴的肉,隻是目不斜視的開車。現在街道上的情況實在過於蕭條、破敗,車輛橫七豎八,一點也不好行駛。
而他的小破車,可真的是不適合任何一次的撞擊了,任何一次,都能夠令它直接報廢。
但偏偏,事與願違。
“砰”地一聲,後輪胎就直接爆了。
而此時,離陳爾丁的家還有30公裏,如果丟棄車輛直接步行,可能也需要兩個小時左右才能回到陳爾丁的家。
兩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從對方的臉上看到了前所未有的尷尬與嚴肅。
而時間,是下午五點四十五分,兩人都饑腸轆轆,還未充饑,手中沒有任何防身的武器……但夜晚卻即將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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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喪屍特性的便簽:
喪屍會在夜晚開始行動,隨著喪屍的覺醒,喪屍能夠活動的時間將越來越長,終有一日,他們同樣能夠在日間行走。
第13章
沉默之後,陳爾丁終於開口了。“現在我們怎麼辦?”
對於目前的這種情況,林可岑也是不曾預想過,他無奈地下了車,去後輪胎處瞧了瞧情況。很快,陳爾丁也隨之下了車,他雙手插兜地站在那頭,靜靜地打量著目前的情況——顯然情況不盡人意。
“修不好麼?”陳爾丁蹙緊了眉頭,他沒有修車的經驗,以前在末世,都是林可岑做這些事情的,而他……說好聽點,就是個打雜的,說難聽點,他啥也不幹。
回憶著這些非常羞恥的過往,陳爾丁尷尬地幹咳了一下。對方並不回答他。
檢查了一下後輪胎的情況,林可岑站了起來,手上已經粘上了油膩膩的機油以及黑漆漆的東西。陳爾丁微微皺了下眉,伸手從自己的口袋中找到了紙巾,微微抬了下下巴。“擦一下吧。”
“不用了,等會還要換輪胎,總要髒的。”林可岑拒絕了他的好意,然後又道,“但換輪胎或許需要一段時間,具體時間不太清楚。但能夠確定,我們是沒有辦法在喪屍蘇醒前到達你家了。”
聽聞這件事,陳爾丁也有點擔心,“那怎麼辦?或許我們可以找到一個合適的地方稍作休息一晚?”
對方的提議也有可行性,不過林可岑最終還是做下了結論。“先回我家,從這裏轉回我家隻需要15公裏,開車綽綽有餘。”
對此,陳爾丁怎麼可能拒絕,不得不說他甚至有點心動。畢竟就連前世他都不曾有過在林可岑家做客的機會,他們第一次見麵的時候喪屍潮已經爆發,在此之前他們已經各自浴血奮戰了許久……
或許這就是如今的林可岑與之後的可岑哥不同的原因吧,畢竟要變成那般理智強大的人,是需要時間的沉澱與經曆加持的。
想明白了這一點,他之前稍微的懷疑盡滅。於是他立刻揚起了一抹真心實意的笑來,“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