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奶奶去世時他七歲,被丁一楠接走,一起生活在姑媽丁豔家;那時丁豔已經跟家暴的丈夫離婚,丁一楠才會改了跟媽姓,而那個天不怕地不怕的火爆性格,多少也與此有關。
可丁豔並不是一個太合格的母親,她大部分時候都不在家,兩個孩子飽一頓餓一頓。
那時的丁瑾瑜剛上小學一年級,經常被人嘲笑是沒有爸媽的野孩子,丁一楠雖然變不出一桌子熱菜熱飯,但總能在這時候提著棒球棍衝出去,讓欺負了弟弟的人哭著說再也不敢了。
可兩年後丁豔再婚,丁一楠已經是個拖油瓶,不可能再帶著丁瑾瑜了。
從那以後,他被送回爺爺奶奶的老家,輾轉在已經不記得多少個根本素昧平生的所謂親戚家。
他在那時候才慢慢知道自己也是有爸爸的,他爸叫丁城,在國外,很有錢;那些八百年不聯係一回的親戚幾乎都是為了丁城不菲的生活費才願意接納他,所以也會在不方便的時候一腳把他踢去下一個親戚家。
這樣的情況一直持續到十六歲那年,他跨進高中,丁城也入了美籍,終於辦手續把他接到了國外。
除了那個素未謀麵的爸爸,他在那邊還有一個美國白人後媽和一個同父異母的混血妹妹;他們算是真正意義上的一家人,可丁瑾瑜卻沒有過哪怕一秒鍾覺得自己回家了。
那裏的一家三口說著流利地道的英文,丁瑾瑜英語也不差,他基本上都能聽懂,卻完全沒辦法插話。
看得出丁城事業有成,一家人住著一棟不小的美式別墅,吃飯時的客廳那麼寬敞明亮,餐桌那麼大,跟現在明皙家裏的環境比簡直天上地下。
可刀叉敲擊碗碟的聲音,足以殺死席間所有的溫情。
在一次周末全家的野營裏,丁瑾瑜看著丁城抱著他的混血妹妹騎在肩頭上,而一旁的後媽在邊上緊張地護著。
他小時候曾無數次在街上看到過這樣的畫麵,羨慕得都快要麵目全非了,可爺爺奶奶年紀大了,抱他都已經很吃力;小小的孩子那時連眼淚都不敢掉,隻能偶爾跟丁一楠哭兩聲。
現在看著童年最憧憬的畫麵,他卻無比釋然。
他平靜地看著麵前的一家三口,終於明白,不是這個家不像家,隻是他們麵前的才是一家三口,這個家從來沒有他丁瑾瑜的位置。
丁城和他或許血脈相連,但最終並非血濃於水,又或者十六年不見,足以把一切都衝淡了——
有些事情,錯過了就是錯過了,再多的錢也不能彌補逝去的時間。
那之後,在丁瑾瑜的再三堅持下,丁城答應送他回國;或許他也終於明白,自己和丁瑾瑜這個兒子之間除了血緣不能割斷,其他的,什麼都沒存在過。
丁瑾瑜十七歲了,不再需要什麼人照顧,他選擇回到了童年唯一給過他安定生活的十八線小城,攀陽市。
或許是為了彌補內心些許的愧疚,丁城算是細心地為他安排了離家裏老房子比較近的三中;因為丁瑾瑜很早就知道自己會回來,在國外的半年也沒有落下課業,順利地完成了轉學的測評考試。
曾經,因為性向的原因,他知道自己不會娶妻生子,所以那時候他以為自己再也不會和一群人圍在桌邊吃飯,再也不會知道家是什麼樣子——
因為不管靠得再近,就像在美國的丁城家裏一樣,他永遠是個局外人。
可偏偏就是今晚,就在這個擁擠到甚至局促的房子裏,他不止再看到了童年裏最生動的煙火氣,甚至還被融進了裏麵,緊緊地包圍。
不管是明皙還是他身邊的家人,都給了他一種合適的禮貌,卻不半點沒有客套的疏離,這裏的一切舒適得甚至讓人想靠下來打個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