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節(1 / 3)

程重安的身體一直都算不上健康,瘦得簡直虛弱,像掙紮求生的植物,必須要有人珍而重之對待才可以。

地下室的光線不算明亮,低頭看他的時候覺得那樣熟悉,無論是睫毛的弧度還是鼻子上的小痣,竟然從來沒有消失於記憶中。

恍惚間,覺得四年的時間好像從沒在他們之間經過。

如果沒有程重安的出現,他會是什麼樣子?無波無瀾,在相親過程中找一個中規中矩、門當戶對的Omega,兩人相敬如賓,過著平凡卻實在的生活,白開水一樣的人生。

電梯上的數字一格一格上升。

時至今日,宋清遠終於理解相親時總是欠缺的那一點感覺,不是緣分,也不是匹配度。

從念書到工作,二三十年來他慣於展示友善的一麵,內心深處卻匱乏愛人的能力,對林簡也是,所以在知道“自己隻是被他當白癡耍”這個事實時也沒感到多麼震驚或失望,甚至還因為結束那段關係後有更多時間做自己的事情而鬆了一口氣,隻是下意識逃避有目的的情感關係。

直到被程重安紮穿那一層殼,血肉模糊地重生了一次,他才知道原來宋清遠也會恨,也會愛,也會可笑地用盡全力想著一個欺騙過自己的人。

程重安一直睡到十一點多才轉醒,第一個感覺就是好暖和好柔軟,因為他整個兒陷在主臥那張寬大的床上,身上蓋著柔軟的鴨絨被。

房間裏很安靜,唯一的聲音來自屋角的加濕器,讓人感覺不到時間的流動。

宋清遠穿著睡衣坐在他旁邊,正在慢慢讀一本書,戴著眼鏡,睫毛在挺直的鼻梁上打下斜影,樣子非常好看。

安心感和暖被一起緊緊包裹著心髒和身體,這麼大大方方地偷看了一會,程重安忽然把小腿伸過去,準確壓住了對方修長有力的腿,腳趾不安分地動了動。

他從前就不老實,習慣對伴侶施展超出常度的親昵和黏人,現在卻表現得有點笨拙,帶著小心翼翼討好的意思,像討食的小動物隨時準備後退。

宋清遠的視線還停留在書頁上,卻鬆開一隻手,雲淡風輕地與他十指相扣,溫聲道:“馬上看完。”

程重安的心髒開始砰砰亂跳。

想要他。

太久沒看到他為自己失控的表情了,壞心眼地希望讓他失去這樣的從容和風度,一次一次劇烈地迎向自己。

“別看書了。”程重安跪起身,聲音帶著剛睡醒的沙啞,“要不要做……”

他大著膽子翻坐到宋清遠腰上,屁股靠近對方臍下三寸敏[gǎn]的位置。

宋清遠的眼睛從鏡片後上移,忽然愣了一下,伸手在他頸側溫柔地捏了捏:“安安,這才是你的信息素。”

不是那種濃烈的、使人失去理智的張狂,而是很淡的香氣,不引人注意,像窗外開的一朵小小的花,隨夜風搖曳著吹進來才恍然意識到它存在。

程重安咬了咬嘴唇,愧疚而窘迫地小聲說:“抱歉,雜種Omega不好聞吧……”

那個人和他生父都不是什麼高貴血統,他自己更是一個劣質品,否則之前也不會用那麼下作的手段。

“是嗎。”宋清遠驀地打斷,“我倒更喜歡這個味道。”

他唇邊噙著淡淡的笑,好整以暇地看著程重安:“這一次不會讓我把你弄傷了吧。”

四年前,因為那個藥的效用,他們之間的情事幾乎全部都是瘋狂而失控的,而他甚至沒有留下多少清晰的回憶,隻依稀殘留自己仿佛獸一樣侵占對方的畫麵。

聽出他話裏的意思,程重安一下子像吃到肉的狐狸,眼睛都亮起來,黏黏糊糊地撲上去蹭他脖子,貼在他耳朵上小聲說:“老公……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