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搞笑女張朵朵
“這是委托合同,你們看一下,如果沒有問題就在上麵簽個字。”
李晨返回接待室,將打印好的委托合同推到他們麵前。
男人聞言接過合同,看了一眼,內容全是甲方乙方…
看完之後,將合同交給自己的妻子。
“簽了吧。”
女方看完之後發表最終意見,隨後將合同轉給男人,這才簽字。
“李律師,您什麼時候過去啊?”
簽完委托書,男人這繼續口問道。
“我這邊盡量會快一點,到了地方會聯係你們的。”
李晨接過合同,將夫妻二人送出律所。
走出辦公室,開始提前梳理內容。
刑事案件,最大的困難來源於地檢署,這也是刑事案件最佳的介入地。
申請閱卷、和他們溝通,可以更好的解決問題。
一旦到了審判院,大家就成了敵人,那就得全靠證據了。
如果不讓地檢署認可你的辯護,即便是審判的法官敲下了錘子,他們抗訴,還是白搭。
這才是刑事案件的真正的難點,伱要同時說服負責起訴的地檢署和審判法官…
案件主要的問題:
1、張振宇主動拿刀去捅別人。
2、被人毆打是否有具體的證據。
3、還手的性質有沒有超過所要防衛的度。
4、地檢署對於案件是如何看待的。
5、待定。
寫完問題,李晨腦海中的係統再次運轉起來。
首先站在被害方家屬的角度來分析案件,行凶者必須死刑。
不管起因是什麼,他們的孩子死了,這是事實。
你說我們欺負你,那你也可以采取同樣的手段來處理,而不是拿刀將我們的孩子給殺死。
同樣,學校也應該負有其管理責任…
站在地檢署的角度來分析:
受害者是拿刀還擊,傷害意圖明顯,且防衛措施明顯超過了應有的程度,不應該是正當防衛。
可圍繞的辯護點:
1、周圍的真實環境,是否純在以多欺少的情況(未知)
2、是否有證人證明張振宇被人毆打(未知)
3、是否有監控攝像頭記錄了整個過程(未知。)
這三點,都是最為關鍵的點,缺一不可。
李晨又在審判網上搜索類似的案例,發現了一個十分有意思的點。
在龍哥案件之前,類似的形式案件都是故意傷害,最少的也是被判了十幾年,而自從龍哥案件之後,審判樣站上也是多了些反殺、自衛的詞彙。
關上網站,心中已經有了大概,再具體的還是閱卷以後再說。
“你說的那個實習生什麼時候來啊。”
李晨看了一下電腦的時間,已經是十點鍾。
“十一點半才到魔都,怎麼了?”
聽到李晨的詢問,孔祥宇開口問道。
“我要訂票啊,你不是說讓他跟著我,得去跑案子啊,爭取下午就出發。”
“這麼著急走?”
“刑事案件啊。”
李晨聞言開口回道:“開庭時間都確定了,不得趕緊過去看看情況?
要不這樣,我先過去,你重新安排個人怎麼樣?”
李晨麵帶笑容看向孔祥宇開口說道:“人家剛來律所,不得了解了解咱們這邊的情況,熟悉一下其他律師,你說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