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如果被打的是你的孩子呢?
李晨的想法很簡單,就是去一趟學校,見一見張振宇同寢室的室友,通過自己的言行,讓他們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其實從某種方麵來說,幫張振宇也是幫他們自己。
在學校被欺負了怎麼辦,遇到這種情況能不能帶武器還擊?
李晨做好了準備,也相信自己能夠說服他們,可讓他萬萬沒有想到,自己的計劃還沒有展開,就被學校的校長給打亂。
看著對方滿嘴仁義道德,張口閉口的為了保護學生的隱私,李晨也是忍不住開口回懟:“審判院的視頻我看過了,施暴者的行為十分的嫻熟,從行為上也是能足以判斷,他們再學校就經常性的欺負別人。
對於這樣欺負人的學生,你們學校平日裏有沒有重視過?
換句話來說,是不是因為你們學校不聞不問,才會有了今天這麼差的結果?”
學生在被別人欺負時,沒有了最佳的處理方式。
有很多時候,學生把自己被欺負的情況報告給老師,老師不管或者是采取簡單而又敷衍的處理方式,會讓學生有一種孤立無援的狀況,同時也會增加欺負人學生的囂張氣焰。
尤其是這種半封閉管理的技校。
學校不管、老師不問,那被欺負的學生又該怎麼辦?
是被人欺負,知道他們出氣為止,還是忍無可忍,直接了斷恩怨?
而學校的校長聞言臉色瞬間陰沉了下去。
他是真沒有想到,這個家夥竟然把責任甩到了他們的身上。
“你給我出去!”
校長麵對李晨的攻勢也是破了防,不想在和他多說什麼,李晨聞言則是沒有多說話,心裏則是準備將學校也送上被告席。
因為不管從什麼角度來思考,他們都能上去。
學生在學校出現意外,那學校就有一定的管理責任,就連門口的保安李晨都不放過。
從學校返回酒店,李晨便繼續補充自己的答辯稿:
第五點:學校的責任。
案發時間在淩晨,施暴者一臉酒氣,麵對學校的封閉式管理,他們是的酒是從哪來的?
如果是出去喝的酒,他們又是怎麼出去的?
次日早上九點。
審判院。
吳法官看了一眼對方的答辯稿有些詫異:“對方年齡都已經滿了十八歲,屬於完整的民事行為能力人,又有主要的責任方,不能去追究學校的責任吧?”
“我的答辯稿的第五點也沒有去追究學校的責任啊,隻是指出了學校所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李晨聽言開始解釋:“事發點是在學校,而案件雙方也都是學生,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吧?”
吳法官聞言點了點頭:“可以這麼說。”
“既然是學生,那他們學校作為管理方,是具有最起碼的管理責任,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您說對吧。”
吳法官聞言點了點頭:“嗯,是有一定的管理責任。”
“我們外來看這起案件。
案發時間在淩晨一點,而施暴者又因為酒後才發生這樣的情況,這就是一個十分的安全隱患,這一點您不能否認吧?”
“如果按照伱的答辯稿來看,是這樣沒錯。”
“既然有安全隱患,那學校就應該整改,而因為安全隱患引起的事故,那學校是不是也得承擔相對應的管理責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