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公訴人員也應該回避!
審判庭上,李晨目光直視對麵的公訴人,繼續發表他的辯護意見。
這些話,就是說給他聽的,現在暫時提一下,一會直接點名。
而此刻的蔣檢察員也是眉頭緊鎖,仿佛在思考他的問題,尋找合適的對線方式。
可是讓他不知道的是,有關於他的問題還在最後麵…
“第二點辯護意見,曹文斌的行為。
在麵對四人的違法行為,曹文斌一開始的舉動也是勸說。
或許是因為,幾人是他的好友,又或者是因為案發當天是他的大喜日子,他不願意去計較其他四人的違法問題。
在麵對曹文斌的勸說,其他人幾人沒有停止反而對曹文斌實施毆打。
而曹文斌深知自己不是他們四人的對手,可如果不管,其他幾人很有可能會侵犯成功。
在這種情況下,他不得已才跑到廚房去拿那把菜刀,目的就是為了阻止他人繼續侵犯自己的老婆。
至於蔣檢察員說他是心懷怒氣去拿的刀,目的就是對四人故意傷害,這就他的作案動機。
我有點想不明白,一個男人在自己的大喜日子,碰到幾個違法犯罪的歹徒,意圖侵犯自己的老婆,好言相勸卻被人毆打,他不應該生氣麼?
在一開始,曹文斌就是被侵犯的一方,他也采取了合理的手段想要化解矛盾,而他人卻對他實施毆打,不拿武器他又怎麼去製止別人的犯罪行為?
所以,曹文斌的行為,就是正當防衛,不應該以他拿刀就視為防衛過當。”
“第三點辯護意見,其他幾人屬於包庇犯罪。
在曹文斌故意傷害案發生前,還有其他人在曹文斌的新婚房間,他們分別是…
在案件開始前,他們幾人對四名伴郎的違法行為不許製止,是導致曹文斌拿刀故意傷害的間接原因。
當然了,我們可以理解為不敢管,畢竟當時的情況,誰也不敢保證四名犯罪分子會有其他的過激行為。
而在曹文斌正當防衛過後,被武協抓捕的這段時間,曹文斌的妻子王瑤瑤也曾找過他們,希望他們能夠作為曹文斌案件的證人,為他們一家說上那麼一句公道話。
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幾人也是拒絕出麵作證,在地檢署階段,他們還是不願意作證,哪怕是到了案件的審判階段,他們還是想要躲在後麵看熱鬧。
從法律的角度情況分析,加上事後的總總表現,他們就是幾名伴郎的幫凶,而執法人員也是在缺少證人的情況,誤以為曹文斌是故意傷害而非正當防衛,那他們就符合法律上對於包庇犯罪的主管和客觀條件,應當承擔相對應的形事責任。”
遇見違法犯罪不製止不犯法,沒人怪你,可作為證人,你親眼目睹了整個過程還不想當人證,不是包庇犯罪是什麼?
“第四點,案件的本質性問題,地檢署屬於無視法律程序的違規起訴。”
李晨目光再次望向對麵的蔣檢察員。
小寶貝,該說你的問題咯。
“在案件之中,幾名伴郎意圖強幹新娘,屬於強幹罪,而在地檢署起訴書中,並沒有說明這樣的問題。
我不知道到底是什麼因素影響,才會讓蔣檢察員去忽略了案件之中重要的起因。
忽略幾人強幹的罪行,隻起訴曹文斌的後果,是不是程序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