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節(1 / 3)

:“那上麵就是不讓我回去,有什麼辦法?隻能再說了。”

“身體沒大事兒吧?”

“沒有,已經好了。”

“我看你也沒事,抓小偷挺猛的。”翁含嬌摸摸下巴,“嘖,不該啊,你停職幾天能理解,沒理由直接給你擼下來啊……這樣,我給你問問,你也別太難受。”

“我不難受,就在書店歇會兒也挺好。”鄭南與轉頭看見齊祺下樓,冒出個腦袋看他,又被錢治劫走拉去收銀。“畢竟老板疼我。”

第24章

在高中時,被齊祺喜歡對鄭南與說是一件很有負擔的事,他是一個很容易有負罪感的人,表麵上他拒絕誰都很幹脆,可心裏他也不舒服。他也許是有哪些舉動讓對方產生好感了,但他無法回應,還要避嫌,讓別人傷心,這才是鄭南與最大的負擔。

齊祺不舍得他背這種負擔,所以他說自己過得很好,那段無疾而終的暗戀隻是高中生活中的一段插曲,精彩,但也就在那一瞬了。齊祺還有大學,工作,有更多的朋友更好的未來,插曲過掉還有其他主旋律,沒有誰是非他不可,離了鄭南與,齊祺依然是齊祺。

鄭南與以為自己懂齊祺了,所以很感激。

他的確刻意回避了這一段,沒和任何人講起。少年人的友誼,開始於單純的同情與不對等,經曆了青澀曖昧,最後戛然而止在十八歲的盛夏。記憶裏的齊祺永遠十八,留著偏長的頭發,低頭給他看發旋兒,在傍晚時分的飯店門口,戴著淺藍色的口罩,最後一句話是“再見”。先轉身的是鄭南與,他越往前跑,齊祺的樣子就越模糊,越模糊就越不敢回頭……一直跑到一個丁字路口,二十七歲的齊祺站在那裏等他,拋掉那個插曲,他們確實是朋友,是彼此珍貴的回憶。

第二天見麵時有點害羞,但齊祺還是主動和他打招呼了,兩個人去吃了早點,走回書店的路上聊聊天,鄭南與突然感歎九年真的一晃而過,要是自己當時沒弄丟qq號,現在兩個人該是多好的朋友,多認識了九年。

他們不再避諱談高中的事,齊祺說現在開始也可以再做很多年朋友。

“我一直都想問你那個傷來著,不是,就是……”齊祺“就是”了半天,最後說得很坦誠,是朋友間不過分的關心,“挺擔心你的,畢竟警察很危險。”

他一說話就分神,鄭南與把他拉回人行道內側,給他答疑解惑:“其實就是和歹徒搏鬥,他拿刀捅了我,不過他瘦小枯幹的,沒什麼力氣,所以不深。”

“可傷口好長啊……”齊祺總在意些奇怪的點,他還記著那天快餐店老秦說的話,“你同事說再多十米,你就沒命了。”

“十米?那我人都裂開了,我都沒有十米!”

齊祺確定自己沒聽錯,說:“他就是那麼說的。”

於是鄭南與和他解釋:“那大概是說拖行距離吧,當時對方是有車的,捅我那刀還好,把我衣服卡在車門裏,讓人拖了一段……其實我也不記得多遠,反正傷口就長了。”他是刑警,有些事情要求保密,過多的細節不能透露,因此都是簡短截說,“福大命大。”

“好危險……刑警每天都是這樣嗎?”

“還好,隻不過我是負責體力活多些。”

走進書店,齊祺沒上樓。早上書店人很少,來也是都上二樓讀書,所以兩個人坐在一樓收銀台裏說話。齊祺想知道為什麼鄭南與停職,又不好意思問,隻說想聽他講刑警隊的事,聽了好幾個,等鄭南與看出他呢扭捏才完。

鄭南與說:“嗐,就這點事你問唄,我又不會不告訴你。其實就是上次行動時我太冒失了,想著他要跑,沒考慮清楚就上了,自己受傷不說也給任務添了不小的麻煩,比較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