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什麼時候,楚主任的手已經被不動聲色地甩開。我的眼瞼隨他鬧出的響動一顫,思緒卻跑火車跑到了十一年前。
十六歲,我剛上高一。
那是冤孽的開端。
淮南秋雨夜,高齋聞雁來。
韋應物的這首《聞雁》在我初中時還是必背篇目,當年中考語文卷子上,古詩文默寫的第三題就是這個。
我語文成績很好,所以不會默錯。
頭一回見到“裴雁來”這三個字,是高一宿舍登記。
我林小山的名字就排在姓裴的上麵兩位,偏偏中間夾了個叫耿一直的兄弟,像是銀河似的把我和他隔在了兩個寢室。
說實話,最開始,我被他的名字吸引過。
雁來,雁來。我曾經想過如果我愛上一個姑娘,她一定會有這樣好聽的一個名字。
可這位“雁來”顯然是個男人。
被某種中二的羅曼蒂克主義力量所驅使,我不得不開始好奇有關這個人的一切。
第3章 good boy
高一剛入學那天溫度很高。
我收拾好宿舍,準備打水洗澡,在走廊上和耿一直擦肩而過時,我突然意識到自己和這人有點淵源。
耿一直懷裏抱著個盆,兩步三回頭地盯著我看了幾秒,隨即露出驚愕的神情:“等等,你是禿子哥?”
我幾乎同時認出他。
人沒怎麼變,但黑了,高了,也壯了。我聽到這許久都沒人叫過的外號,眉頭一皺。
耿一直是個二百五,小時候這樣,大了也沒變。他把盆一摔,撲過來抱住我:“哎呦我靠,多少年沒見了啊?咱倆怎麼這麼有緣!我就在這間住,你哪兒?”
我喘不過氣,肉貼肉在這個天氣不會讓人愉快,伸手推開。
“你隔壁。”
耿一直曾用名耿直,和我的淵源要追溯到小學三年級,他做過我的鄰居。
那個夏天又潮又熱,我頭皮上長了汗皰疹,怕感染,自己剃了光頭。某天下午他被一群大孩子欺負,碰巧被我看見。
雖然從麵相上看不出來,但我確實常有頭昏腦熱、熱血上頭的時候,湊巧路見不平,於是出手相助。打那以後,這小子見我就喊禿子哥,雖然我比他還小幾個月。
沒多久,他爸就娶了富婆,搬到了景區邊上那套帶院的大別墅。離別的時刻沒什麼特別,就像是生命中無數個擦肩而過的人一樣,揮揮手就走出了各自世界。
我是悲觀主義者,心裏雖然也有觸動,但一旦接受人就是要不斷說再見的社會規則,就沒什麼值得難過的了。
更何況玩伴,玩伴,本來就是玩兒完就得散。
耿一直透著股傻勁,這點從小到大都沒變。所以久別重逢,相處起來也不覺得尷尬。
他拍拍我的肩膀,我問:“你舍友…人怎麼樣?”
青春期時我還有著不值錢的薄臉皮,打個不恰當的比方,就像是暗戀校草的姑娘,想打聽人都要拐彎抹角。
耿一直果然沒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