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節(1 / 3)

能暫時存放在殯儀館。

遺體告別後,燕庭按習俗請親戚吃了頓午飯,而後再次消失。

之後的幾天也是如此。

燕名揚在連續三天沒合眼後,終於在某天淩晨三點半蹲到了回家的燕庭。

燕名揚沒出聲。他不動聲色地蹬開被子蓋好,假裝睡熟了。

他聽見燕庭進了自己的屋,似乎是看了眼才離開。

燕庭一走,燕名揚立刻從床上坐了起來。

燕名揚家住在三樓,還有陽台。他從陽台翻了出去,扒著室外管道下到了一樓地麵。

沒一會兒,燕庭出來了。

燕名揚打了輛出租,跟在燕庭的車後麵。開了兩條街後,他看見燕庭把車停在了路邊,下車後摟著那個女人進了一棟燈紅酒綠的建築物。

百樂夜總會。

燕名揚直直地望著那塊牌子,忽然感到一陣劇烈的惡心。他逃也似的推開車門,膝蓋一軟幾乎跪到了地上,渾身顫唞發燙,不受控製地吐了起來。

他想起來在哪裏見過那個女人了。

揚靈曾經做過一檔有關“失足女性”的深入訪談,燕名揚瞄到過她的手劄。上麵記錄了這個女人的照片,她好像叫...阿雪。

“你還是個學生吧。” 司機師傅不知何時下了車。他歎了口氣,“學生還是好好學習,大人的事你也管不了。”

司機師傅留下了一瓶礦泉水,沒收車錢就走了。

燕名揚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回到家的。

他從母親成堆的手劄裏找出了那本訪談,果然有這個“阿雪”。

在提到是否會婚戀和生子時,阿雪說,自己更年輕的時候跟過一個外地來的富商,懷過一個孩子,在黑診所查出是男孩。

她本想著借此上位,或者至少撈個幾筆,卻沒想到富商做完生意就跑了,隻給了兩罐奶粉的錢。

記錄裏,揚靈問,“那個孩子呢?”

“我可養不了他。” 阿雪說,“賣了,一萬塊錢。”

法律無法製裁第三者,但遺棄是犯罪。

是要判刑的。

燕名揚第一反應是拿著這份手劄去舉報,可是旋即又覺得證據不足,未必能引起重視。

何況手劄是揚靈的,說不定會被懷疑是公報私仇。

當時的燕名揚其實很茫然,並不知道該怎麼做。

燕名揚蹲在百樂夜總會門前的台球廳裏,趁阿雪獨自回家時跟了上去。最起碼,他要先對這個女人有足夠的了解。

隻是,他沒有想到,一跟就跟到了那天與沈小菟分別的那棟樓。

活生生的證據擺在麵前,燕名揚根本不可能放棄。

單純可憐的沈小菟很快便對燕名揚十分信任。燕名揚發現,小菟本人對自己被遺棄和買賣的事完全不清楚。

他隻說父親和繼母帶著弟弟在外麵生活,很少回來,家裏剩奶奶與自己相依為命。

這種事並不罕見。有些家庭一開始懷不上,心急之下買來個孩子;結果沒兩年又懷上了,興許是再婚——總歸,有了親生的,買來的自然就變成了累贅,不受人待見。

隻是不知怎的,這個買家與阿雪似乎能聯係上,養了十幾年了,又趕小菟來找親媽。

燕名揚起初隻是想獲得沈小菟的信任,方便搜集信息作證據;可沈小菟好像天生比別人多長了一處情竅。

相處了一段時間後,沈小菟有天忽然冷不丁地親了燕名揚一下。

燕名揚怔愣片刻後,飛也似的匆忙離開,連看都不敢看小菟一眼。

當燕名揚站在如今向過去看,他不得不承認:那天的倉皇而逃,是他人生中最後一次良心回望。

然而現實滔滔,良心迅速泯滅。沒過幾天,燕名揚便一臉自然地重新回去找沈小菟,還給他買了個手機當作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