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刀在燭焰上燒紅後,就毫不留情地剖開了紫黑的血痂,旋轉著,絞動著,剜出了深處的子彈。

把子彈丟到一邊,他咬掉私酒的瓶塞,仰頭喝了一大口,才將剩下的酒液淋在了傷口上。

有那麼一瞬間,肩部傳來的劇痛不亞於被短吻鱷撕咬。

他側過頭,攥緊拳頭,脖頸暴出一根粗壯的青筋,喉結重重地滑動著,渾身上下都浸滿了冷汗。

是的,很痛,非常痛。可他不在乎,他隻在乎一件事——她為什麼要救他?

難道她不知道拯救一條蛇的後果嗎?

假如她救的是一條狗,狗會感激她,親近她,想盡辦法叼一些獵物回報她。

但她救的是一條蛇,一條劇毒的蛇。

蛇隻會滑進黑暗裏,用掠食者的眼神緊盯著她,伺機發起進攻。

第5章 Chapter5

◎她早已嫁到巴黎,成為了其他人的妻子。◎

莉齊開始與德·夏洛萊伯爵約會。

平心而論,這位伯爵先生非常適合結婚。

他是一位真正的紳士,絕不會冒失地指出女士的種種問題,哪怕她穿著褲子和他約會,他也隻會微笑著說:“雖然看上去不太得體,但我讚同女士有選擇自己穿著的權利。”

當然,她不會真的穿著褲子,去檢驗這番話的真假。

她已經漸漸意識到,女人的一丁點兒變化,都能令男人大驚失色。

打個比方,男人幾乎天天在酒館打架鬥毆,可憐的酒館老板過兩天,就要把桌椅板凳敲打一遍,有時候甚至會為了一個劇院座位而掏槍決鬥。

她不過是因為救人心切,在劇院放了把很快就被撲滅的火,社交界就像被捅了蜂窩的蜜蜂似的,一見到她,就嗡嗡嗡個不停。

要是她穿著褲子和德·夏洛萊伯爵約會,估計會令一些體麵的紳士暈倒——以他們缺乏勞動的瘦弱體格,說不定真的會暈倒。

一八-九五年,二月二十七日——也就是半個月後,德·夏洛萊伯爵向她求婚了。

五月一日,他們完婚了。

這期間具體發生了什麼,莉齊記不大清楚了,隻記得婚禮很盛大,禮裙很漂亮,教堂裏點了上千支蠟燭,營造出朦朧而夢幻的氛圍。

德·夏洛萊伯爵——現在該叫他蘭斯了。蘭斯臉上的微笑非常溫柔,非常得體,簡直像戴了副麵具似的。

她還挺怕爸爸突然掏槍,要跟蘭斯決鬥,還好他隻是灌了蘭斯幾杯純威士忌,要笑不笑地拍了拍他的胳臂。

不過,第二天,她回家參加慶祝晚宴時,艾德勒還是掏出了一把槍——放到了她的手上。

那是一把小巧玲瓏的左輪手-槍,槍管短而緊湊,象牙柄,雕刻著繁複的巴洛克紋樣,裝飾著寶石和景泰藍,槍管、扳機和彈匣均鍍著黃金,看上去不像是殺人的火器,倒像是一件華豔豪奢的藝術品。

艾德勒在她的臉頰上親了一下:“希望我的女孩永遠用不上它。”

她握住這把槍,閉起一隻眼,做出瞄準的姿態:“永遠用不上也太慘了。我倒是很希望用一用,比方說打個鳥兒什麼的。”

艾德勒笑了:“這槍可打不了鳥兒,射程太短啦,最多打一打傻不愣登的鵪鶉。像黃鸝和鳴鳥,你還沒靠近它們,就呼啦啦地飛走了,隻能用帶瞄準鏡的獵-槍去打。你要是想學,我可以教你。”⑴

“非常棒,等我到了巴黎,要是有誰看不慣我,嘀嘀咕咕地議論我,我就當著他們的麵獵鳥。”

“真是個壞姑娘。”

“噢,爸爸,別以為我不知道,您非常希望我成為一個壞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