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吃飽回來的。”聞願指了指一側的奶粉:“你喝的話自己沖。”
他沒有客氣,為自己沖了一杯奶,然後坐在吧檯上,認真而優雅的用餐。
聞願道:“你是在流浪嗎?幾天沒吃飯了?”
“上一餐是三天前。”
“你是哪裡人?”▲思▲兔▲網▲
搖頭。
“以前做過什麼工作?”
還是搖頭。
“叫什麼名字?”
思考,搖頭。
“……不方便透露?”
男人放下餐具,擦了擦嘴,把食物吞嚥下去才回答:“我不記得了。”
“不記得?”聞願奇怪道:“難道你失憶了?”
四目相對,聞願又試探了幾句,確認他是真的失憶了,但卻覺得他在撒謊,問:“你怎麼受傷的也不記得了?”
“我隻記得,我從海邊礁石上醒來,走上街的第一個晚上,被市容管理局的人帶上車送到了這裡。”
“……”
聞願倒是聽說過,有些叫花子影響市容又神誌不清,會被市裡的人連夜送到別的城市。未曾想自己撿回來的是個從沿海城市扔過來的……嘖,這群傢夥,真是損人利己。
聞願有點可笑,又覺得他有些可憐:“那這樣的話,你家應該在沿海城市?你還記得是哪裡嗎?”
他隻記得自己上街不久就被抓了起來,他當時受著傷,又神誌不清,迷迷糊糊在車廂裡麵一整夜就被在這個陌生城市推下了車,那群人可不會在意流浪漢的死活。
又是搖頭。
聞願想了想,道:“那你接下來有什麼打算?”
“我想找個工作,先安定下來。”流浪畢竟不是長久之計,現在已經是秋末,晚上天氣寒冷,可能哪天就被凍死或者餓死在外麵了,今天如果不是遇到麵前的好心人,他大概連明天的太陽都見不到。
聞願點了點頭。原本他覺得這個流浪漢有手有腳居然還流落街頭不值得可憐,後來因為對方言談舉止像教養不錯的人才帶回來,想著或許有什麼難言之隱,如今既然搞清楚是失憶了,那麼就說的清楚了——儘管聞願還是沒完全相信。
“你想做什麼工作?”
“隨便什麼都能做。”
聞願一笑:“我倒是缺一個助理,你能勝任嗎?”
男人皺了皺眉,他並不知道自己以前做過什麼,可:“應該可以。”
聞願歪頭,覺得不能那麼輕率的下決定。這個男人來歷不明,誰知道會不會有什麼危險,即便他這個人沒危險,可誰又知道被他忘記的過去是否有什麼危險,可別連累了自己,他道:“你先在這裡住一夜,晚上睡沙發吧,其他的明天再說。”
沒能直接把自己的事情敲定,男人微微顰眉,但還是道:“謝謝。”
“你今天說的謝謝太多了。”聞願說完,忽然看到白襯衫上有些血跡,他伸手撥開男人的頭髮,道:“你脖子上有一道傷,都爛了,我去找一下醫藥箱。”
男人抬手摸了摸,有些疼,但並不嚴重。
他坐在沙發上,垂下眼睫。好心人手指柔軟,身上帶著清新的香味,整個房間內都是他身上的味道,腐肉被一點點刮去,好心人始終眉頭緊鎖,他先用酒精清洗傷口,一陣刺痛。
聞願側頭看他臉色,道:“你倒是挺能忍的,傷口有些深,明天最好能去醫院縫一下。”
“沒關係。”他已經麻木了。隻是……麵前的人總給他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