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的下午,有一場他不能缺席的戲。
易朝就這樣去往了阮雲荔所在的城市。
到了後,他先訂了蛋糕,為了趕時間,加錢讓蛋糕師加急做的,他在店裏等了兩個小時才拿到手。
可還有新的問題。
那個城市對他來說很陌生,他可以找到阮雲荔的學校,卻沒辦法大海撈針找到他本人,哪怕是他拿著蛋糕進入了阮雲荔的學校裏,可是他不知道阮雲荔的班級、不知道阮雲荔住哪棟宿舍、更不知道阮雲荔經常在哪活躍,該怎麼找到他?
站在校園裏時,易朝品嚐出來了自己的失控。
他很少去做沒有準備的事情,哪怕是以前每次臨時被阮雲荔鬧著出門玩,也都是邊走邊做攻略。
但是他竟然忘記了,他不知道阮雲荔班級宿舍這種事。
校園裏的人來來往往,時不時都往他身上看,一個是因為他的相貌出眾,誰都想多看一眼帥哥,還有就是他拎著個蛋糕,屬實夠顯眼的。
易朝歎了口氣,妥協了。
他拿出手機,剛準備聯係一下阮雲荔,卻聽見身後有人說阮雲荔的名字。
幾個少年吵吵鬧鬧,勾肩搭背。
“蛋糕訂好了嗎?”
“放心吧,訂好了。晚上出去演唱的時候給他,絕對夠大。”
“要不要鬧一鬧阮雲荔?趁他不注意給他一個更大的驚喜,哈哈。”
“別了吧,就他那張小臉,你舍得往上麵糊蛋糕?他再不高興了。”
“也是,我舍不得哈哈哈。”
“哎,你們看,前邊也有人拿蛋糕,和阮雲荔一天的生日啊?真巧。”
易朝拿著蛋糕,姿態從容,沒讓人看出來一點端倪。
他在這群少年麵前慢悠悠走著,心想,確實是挺巧。
*
阮雲荔站在後台,看著麵前的人把吉他遞給他,姿態親近,“昨天彩排的曲子,你沒問題吧?”
是林葉竟。
阮雲荔在夢中沒覺得有什麼不對,這一年他和林葉竟的關係確實不錯,不錯到什麼程度呢?他新作出來的每一首曲子,都會先彈給林葉竟聽。
因為他以為,自己從家裏出來後,遇見了知音。
林葉竟不會覺得玩音樂是不務正業,因為他和自己一樣也選擇了音樂,他欣賞阮雲荔的才華,覺得阮雲荔是被埋沒的金子——這種欣賞足夠令一個少年人把他當成朋友。
阮雲荔還是慢吞吞的,“你還不相信我嗎?又不是第一次上台了。”阮雲荔覺得他今天有點奇怪。
林葉竟微微一笑,連忙道:“肯定相信你啊。”
阮雲荔把他的奇怪歸結為緊張,雖然他不理解有什麼好緊張的,但是他沒繼續追問。
上了舞台,麵對觀眾的感覺,熟悉中透露著點陌生。
阮雲荔沒管——自從他上了大學後,不止一次在觀眾麵前演出了,有時候連個舞台都沒有,在街頭就唱。
他撥動了第一根弦,開始調音。
就在這時,阮雲荔的神誌似乎抽離了出來,明明他的視線還在吉他上,可是他卻看見,在舞台下邊走進來個人。
那個人手中拎著蛋糕,身形高挑,可是舞台上的燈光太亮,下邊一片漆黑,他看不清那個人的臉。
阮雲荔隱隱約約知道那是誰。
但是舞台上的他不知道,把吉他給調好音後,抬起頭衝著觀眾席微微一笑,嘴貼近話筒,道:“今天唱的歌,我想獻給我的十八歲,歡迎大家的聆聽。”
*
易朝坐在觀眾席,看著長大的少年。
他們已經很久沒見麵了。
其實在他的眼中,少年還很稚嫩,隻不過是從一個小孩變成了更大點的小孩。
可是他說不清心底的這份悸動從何而來。
可能是緊張吧。
他活這麼大,鮮少對著人低頭認錯,因為他一般都不是犯錯的那個,大部分認錯的時候,都是對著阮雲荔,對著阮雲荔時,他寧願認錯,也不願意阮雲荔不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