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陸露聽了於母說讓她給秦程做鞋子,心想她早就和秦程商量好了。
她的鞋子要秦程做,那秦程的鞋子,就讓她做算了。
反正她也隻是想要秦程做的一雙鞋子罷了。
而且於陸露想著,秦程或許還要請秦母或者秦存梅代勞做鞋子呢。
於陸露其實還是有些不太相信秦程有做鞋子的手藝的,又想著或許有,但是不太精巧。
第56章 喜慶的結婚日
可他一個大男人, 願意為她做鞋子已經是極為的不錯了。
她有點期待結婚的那幾天了,能夠穿著秦程親手做的鞋子,然後嫁給他, 她其實已經感到很滿意了。
不過這會兒她還得應付父母和弟弟。
於母瞧著這些金戒指金手鏈, 還有漂亮的衣服,吸了一口氣, “你們該不會是去搶東西了吧?”
於陸露覺得母親太過於誇張了, “這些都是秦程花錢給我買的。”
於母依然是震撼不已:“秦程真大方,娶了你, 怕是要花掉他大半的積蓄。”
於陸露說,“反正他愛花, 就讓他花吧, 我嫁過去還要給他生孩子, 那麼疼, 我都沒說什麼。”
於母覺得於陸露說話太直接了,她讓於陸露含蓄一點, “露露, 你還是要靦腆一些,還沒嫁過去呢,我的意思是現在你弟你爸也在旁邊……”
她說著這些,於父和於文海倒不覺得有什麼,
於文海更是說,“算了,你們說你們的吧, 我看過這些了, 反正都是我姐的, 姐, 你得好好地收著。”
他說完就走了。
於父也說,“明兒個我和秦程的父母約好了,要商量彩禮和嫁妝的事兒,我們這邊決定隨給你六千彩禮,那六百六十六我們就私底下給你,你當私房錢。”
於父他們一家也不想被人瞧不起,說得了六千多的彩禮是賣女兒啥的。
他們也想讓女兒嫁過去之後能夠過得好,再加上他們之前本來就沒有想要彩禮的心思。
至於之前一直說,於文海如果實在是找不到媳婦,就去給別人家的女兒當上門女婿這事兒,他們是真的想過了的。
他們家沒有重男輕女的想法,當年本來隻打算要於陸露一個孩子,後來於文海也是不小心懷上的。
更不用說拿姐姐的彩禮去填補弟弟娶媳婦的事兒,他們是絕對不會做的。
於陸露瞧著開明的父母,總覺得還是要讓他們收點彩禮錢,好歹也養她養到了二十多歲,他們也是十分的辛苦的。
於陸露和父母商量,“爸媽,如果秦程真給六千多彩禮,你們拿一半留在家裏,不管是自己拿去買東西,還是給弟弟娶媳婦,都可以。”
於父於母堅決不同意,“你全都拿去當陪嫁吧,我們給你的那些箱子櫃子啥的,也換不了現錢,雖說帶到夫家也風光,可還是比不了錢。”
於陸露見他們這麼執拗,其實也聽懂了一些他們所說的話。
當時於父和於母都打算給她找上門女婿,或者把她嫁到城裏去的。
要不然把她嫁給秦程,他們還覺得把女兒嫁到村裏還挺委屈的。
這麼好的父母,於陸露覺得自己真是積了德才遇上的。
她就更舍不得嫁人了,之後就要離開父母。
可結婚的日子如期而至。
結婚前,秦程還真的把兩雙布鞋送來了,一雙是粉的,一雙是大紅色的。
布鞋的底子摸起來都非常的軟和,於陸露試了試特別的合腳。
她都舍不得往地上踩。
秦程直接說,“你一隻腳踩在我腳背上,這樣也算下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