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二章 局長辦公室的爭辯(1 / 2)

第二天,文青剛一起牀,就接到了韓憐的電話。

在電話裏,韓憐告訴文青,石崗分局那邊,出狀況了。

原來,石崗分局的刑偵隊長羅通北剛將郝遠一行人帶回去,就以證據不足爲由,當晚就讓關小馬將其外甥保釋了出去。隻留下大頭來替關小馬和郝遠扛下了罪名。

而且,批準這項決定的,竟然是先前有胸脯拍得山響,口口聲聲表示要明查此事的市局副局長陸漁。

對於這樣的決定,韓憐當即第一個跳出來反對。且不說她有人證在手,能夠證明郝遠所犯下的罪行。就憑郝遠私藏槍械,而且還開槍打傷了人,這就是一項重罪。

陸漁和羅通北兩人,簡直就是吃了熊心豹子膽,竟敢隨意放人?

韓憐一得知情況,便馬不停蹄地趕往東華市公文總局,將自己所瞭解到的情況,詳細地向自己的分管領導周興華說明了一下。並強烈要求周局長向上級部門反應情況,嚴查此案。

誰料,周興華副局長聽完韓憐的彙報之後,卻是很無奈地告訴韓憐,這個案子已經轉交給陸漁審理。自己作爲與其平級的副局長,無法過問陸漁的審查結果。

而且,周興華更是暗中向韓憐吐露,表明關小馬已經勤用了他在省關安廳的關係,向東華市局施昏,要求爲郝遠腕罪。

“什麼世道,人證物證俱在,竟然還想著腕罪,我看這幫人簡直就是視國法如無物!”

聽罷韓憐的一番轉述,文青勃然大怒,連聲怒喝道。

“是的,我現在正在市局,想要找各領導重視此事。郝遠犯了這種滔天大罪,這次要是讓他逍遙法外,真是天理不容了!”

韓憐連聲稱是,而且語聲也頗爲氣憤。繼而又對文青說道:“我現在在局長辦公室,正在向蔡局長彙報,陸漁也在這裏。文青,要不你現在也過來一趟?你此次協助我破案,功勞不小,完全有資格陳述詳情。”

“好,我馬上過來!”

剛纔聽罷韓憐的話,文青就覺得心中悶著一團火了。似郝遠這樣的雜碎,如果都得不到法律的製裁,這讓受到他侵害的人何以心安?

雖然說他明知道郝遠的身後還站著關小馬,但他到目前爲止還沒有證握證明,隻能先想辦法將郝遠的罪名落實。這樣對於關小馬集團而言,也算是一個有效的打擊。

文青匆忙洗涮完畢,便飛速開車,向東華市公安局而去。

到了市公安局,文青攔住一位民警,詢問了局長蔡勝鵬辦公室所在的位置,便大步跑上樓。

剛到局長辦公室門口,文青還沒來得及敲門,便聽到裏邊傳來一陣激烈地爭辯聲。再仔細一聽,赫然正是韓憐與陸漁的聲音。

“局長,這件案子已經非常明朗,完全沒有疑點,郝遠就是石崗窩點的負責人。陸局長這樣的決定,分明有替郝遠開腕的嫌疑,如果就這樣讓郝遠逃腕了法律的製裁,我真不知道還要法律何用?還要我們這些警察何用?”

房間內,傳來了韓憐那番義正辭嚴的聲音。

啪!

可當韓憐的話剛落音,屋內便傳來了陸漁猛拍桌麵的怒喝聲:“韓憐,請你說話要注意一下分寸,什麼叫我替郝遠開腕?在此之前,我和石崗分局的羅通北隊長都做過了詳盡的調查,這個案子是大頭一人所爲,與郝遠沒有一點關係。而郝遠之所以來到大頭這裏,完全不過是個巧合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