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1 / 2)

跪下 3200字

沐時炎不覺得美哉,隻覺得胸口像是被壓了塊石頭,喘不過氣。

「如果她已經結婚生子,我絕對不會打擾她的生活,我隻是想記起來她,記起她的臉,記起她的名字……」

眼前男人哀傷的神色以及目光都與過去的他判若兩人,在沒有了暴虐和獨斷後,倒像是個被愛情傷過的男人。

嗬嗬,他怎麽能被傷過呢?

明明她才是受害者……

盛瑾恢復了笑容,不讓自己再被這個男人的假像欺騙,他隻是忘記了自己才會說話這般的尊重她,如果他沒有忘記,恐怕這會兒就會將她摁在胯下像對待性奴一樣的強迫她口交。

「真不好意思沐總,我幷不缺錢,我的聲音……無價。」

不知爲何,看到沐時炎失望離開的背影,盛瑾竟會有一種爽感,難不成是報復得來的快感?

走進房內,從冰箱裏拿出那瓶紅酒,喝了整整三大杯,也不知道是醉了,還是太過興奮,她躺在沙發上,鼓掌笑道:「哈哈沐時炎!你竟然會有被老娘拒絕的一天!不是挺厲害的嗎?怎麽不接著牛逼了呢?」

「你以爲你是誰?還以爲我會像以前那樣傻不拉幾的聽你的話?想起來我?嗬嗬,我求之不得你這輩子都記不起來我!」

……

盛瑾發現自己變了,在沒來北城前她還以爲自己空有一副狠樣子,但內心卻十分的脆弱,然而在見過沐時炎幾次後,她便發現,自己真的對這個男人沒有過去了那種懼怕。

在電梯裏遇到他還會向他打招呼,雖然自那晚後,這個男人就一直對她冷冰冰的像個陌生人。

這天盛瑾前腳剛走進電梯,後麵就有一個女人走進了來,抬頭,竟是宋晴安。

「你?你是那個……」宋晴安瞪大了眼睛,被眼前這個長得極像盛瑾的女人嚇到。

盛瑾卻顯得很平靜,紅唇微揚,優雅的衝她笑了笑:「你好宋小姐,我是色ven的助理,在巴黎時裝周見過一次麵的。」

「對對,我記得你說過是在法國長大的。」

「不過,我是在北城出生的,三歲時才跟著全家移民去了法國。」盛瑾幷不想跟她說太多自己編造的身世,畢竟說多了等於此地無銀三百兩,「我有把沐總的轉交給色ven,不知道色ven有沒有打電話給沐總,我畢竟隻是個小助理,色ven的性格又很怪,身爲助理,我的職責是隻轉交名片,如果多說幾句就會惹色ven不高興。」

「沒關係的,時炎有朋友認識色ven,到時候讓我朋友幫我引薦吧。」

「那再好不過了,沐總人脈廣,有朋友認識色ven的正好可以開口,好過我這個助理。」

跟宋晴安在電梯裏就這樣帶著麵具聊著天,回了房間後才終於明白爲什麽會有「死要麵子活受罪」這種人。

宋晴安就是這種。

沐時炎有朋友認識色ven?這種話她都能編的出來,嗬嗬……市長千金竟然這麽擅長說謊。

盛瑾不免覺得好笑,虧自己之前還覺得她是那種不諳世事,沒有被官場和商場茶毒過的清純百合花,哪知道隻不過表麵而已,骨子裏照樣虛榮。

*

也不知道是不是宋晴安來了的緣故,一想到她和沐時炎就住在隔壁,這會兒差不多應該是在滾床單,就完全無法入睡。

梁墨琛給她打電話,說自己已經到了北城,問她住在哪裏時,她毫不猶豫的說了hk酒店,還發了房間號給他。

不知道是不是鼓足了勇氣要徹底斷掉對沐時炎的念想,還是說之前看過一個段子:上麵說女人都會忘不掉自己的第一個男人,幷不是她有多愛,而是第一個無可取代,要想忘掉,除非能再遇到將自己身體或者心征服的男人。

盛瑾深知如果不嚐一下別的男人滋味,這輩子都忘不掉沐時炎曾經給過她的那種感覺。

所以,在梁墨琛沒來之前,她喝了好幾杯紅酒,隻爲了讓自己醉,醉了……好辦事。

哪知,梁墨琛來到酒店時,盛瑾竟已醉的不省人事,給他開門後倒在沙發上就睡。

「就不怕我趁虛而入把你給吃了?」把她抱在懷裏,梁墨琛目光溫柔,心底的惡魔出來後又被壓了下去,「再有下次,我不會再當君子。"

這是他給她的最後一次機會。

翌日。

盛瑾醒來看到梁墨琛站在客廳裏,白色襯衫,黑色西褲,35歲的他身上有種成熟男人的氣息,這樣一個優秀的男人,卻始終無法將她心中的那根刺拔掉。

「墨琛哥。」走過去從背後將他抱住,「我們試試吧。」

她主動提出來要試,表示對沐時炎再無念想,「我對他已經沒有那種感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