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真身親臨!
顧之桑非常幸運,一擊即中。
若非她直接抓住了這所謂的神明的真身把柄,她還不能如此快速地堪破鄭曉豔身上籠罩的‘黑霧’。
梳理好相關信息確定沒有遺漏後,顧之桑把筆錄的本子遞給了負責接待他的警員。
拿到了之後警員們才發現,上麵以鄭曉豔為中心支點,各中信息非常詳細。
鄭曉豔,90年出生的人,今年32歲,出生地為夏國江北一代。
從她的麵上看,她此生極苦。
幼時遠離他鄉,同親人走散;
還是個少女時便被迫締結了一段偏緣,和一個虎狼之人結了婚。
十六歲她就生下了第一個孩子,是一個男孩兒,六年之後年僅二十二歲的鄭曉豔又生下了第二個女兒。
最後在女兒剛滿三歲時,她便因為逃跑不得而陷入瘋癲,自此數年都如行屍走肉一般在村頭巷尾遊蕩。
如果顧之桑沒有來到這個村鎮,沒有發現她身上的異常,或是在那個關頭她不願意插手;
按照鄭曉豔原本的人生軌跡,她會在不到四十歲的時候,便因精神恍惚行動不便,跌倒後頭部撞擊在石頭上而亡。
她一輩子都想要離開這個牢獄,找尋親人和家鄉,卻淒慘死去無人收屍。
後麵的十數年,鄭家老夫妻和鄭曉娜也依然在往返尋找,他們根本都不知道小女已死。
鄭曉豔的現實人生軌跡也的確如此。
從顧之桑探取的記憶中,她解讀了鄭曉豔痛苦淒慘的前半生。
7歲的那年,鄭曉豔和姐姐鄭曉娜跟隨收菌貨的父母,來到了南省,也就是那年夏天,和姐姐賭氣而跑到路邊的鄭曉豔被當地的人販子看中。
趁著當時村路無人,那人販子直接用浸了藥水的口巾蒙住了鄭曉豔的口鼻,把人悄無聲息擄走了。
鄭家人在此逗留了一個多月,卻怎麼都找不到孩子的下落,最終絕望而歸。
他們並不知道自己丟失的小女兒,就位於不足三公裏的隔壁村落中,被當成貨物羈押於此。
當時此地的拐賣鏈已經初具規模,人販子很多就是附近村裏貧窮無能,不想著怎麼找份正經工作,一心隻想著鑽營暴利的村民。
這些人承當第一階段的‘選仔’,‘捉仔’,‘訓仔’。
再往上還有數條更高層級的銷售鏈。
據說鏈條頂端的負責人,就不是普通人可以比肩的存在了,他們是一群有術法,有道行的大佬,能夠通過各種神奇的手段讓條子抓不到底下的小蝦米。
鄭曉豔最開始被擄走的時候,就是被藏在村子的陣法裏。
她那時雖然生得可愛,但到底才七歲,年齡太小了沒法作為新‘媳婦’賣到山裏。
但作為一個孩子她又年歲過大,已經能清晰記得自己是被拐賣的,整天吵嚷著要回家要爸爸媽媽,這樣的孩子是養不熟的。
再加上她也不是搶手貨——男娃,所以她差點就要被當成次等貨物販賣過邊境。
一旦投入境外,就再也沒有找回來的可能了。
恰巧這個時候,上麵庇護著村子的神秘大佬親臨,要在這批貨裏挑選一個合適的孩子帶走。
參與拐賣鏈的村民們也不知道,這些頂頭大佬把那些孩子帶去哪裏,要用來做什麼;
隻知道每隔三五個月,都會有人來挑選‘合適’的孩子,從不間斷。
被帶走之後,他們便再也沒有見過那些孩子了。
鄭曉豔就是當時那批‘貨’中的一個。
小小年紀的她清晰記得,一個穿著長袍子,蓄著一點胡須的中年男人把她拎了起來,先是麵露驚喜,仔細觀察之後又失望地把她丟回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