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開先河,刑上貴大夫(1 / 2)

太子一聽奉常的話,心裏就一震。什麼意思?這可是父公派來的人,難道養父不是公孫鞅說的意思?但,不可能啊,公孫鞅再大的膽子,也不敢冒這樣的險,來構害自己。何況我與他無冤無仇的,平日基本沒有來往。這肯定是我親身父親派來遞話的,我不能聽。想到這,他也選擇了相信公孫賈,就開口說道:“事已至此,多說無益。我隻後悔不該殺人!把本是一件小事,搞成如今難於收場的局麵,對不起我的太子師和太子傅。請按律行事吧!”

幾個主審官搖了搖頭,一起歎息一聲後,由主審宗政令問道:“太子私自出城駕車、驚馬,撞車、殺人一案,事實清楚,證據齊全,當事人自己也主動承認,並十分後悔。請諸位議議,該案何律判案啊?”

三個審案官,馬上交頭接耳的議論起來。可無論怎麼議,有罪是議不掉的,但定罪後,這罪該如何處罰,就有了爭議。掙來掙去,四個人就把該如何處罰這最重要的事,交到了公孫鞅的手上。公孫鞅推又推不掉,心底裏也不想推,假意的推了幾次後,公孫鞅清了清噪子,冷冷的開口宣判:“太子私鬥,搏死人命,事實清楚。太子師私縱太子出城、私改太子課時,且太子私鬥時不製止而縱容等,事實清楚。太子傅私馳戰車,蒙騙城尉,而誘引太子出城,私讓太子馭車,鼓勵太子飛車而驚馬,方出撞車之事。出事後,太子傅不妥善解決,反與太子一起挑起事端,導致私鬥,事實清楚。三位!請問你們對審判官的定罪,有異議嗎?”

三個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後一起搖搖頭,表示沒有異議。

公孫鞅看著三個人隻搖頭不說話,就再一次的確認,問道:“若沒有異議,則請三位在判決簡上,刻名!以示審判官的公允。”

三名武士捧著簡,拿著刻刀,走到三位身前,一一伺候三位刻完簡後,將簡送到公孫鞅的公案上,退下。

公孫鞅拿起簡看了看後,緩緩的宣判:“按初令凡秦民私鬥者刑刖刑,故意殺人者斬首。秦律第三條特注:秦民,即行弱冠之禮者。太子未行弱冠之禮,故不刑。但太子是學生,按秦律第三十四條:生之罪師之過也,酌情減其刑,刑其師與傅。何況,太子師、太子傅均在此案中有罪。由此,判太子師、太了傅,除應受本人之罪刑外,再代太子承擔此事後果,代太子受刑。請問三位有何異議?”

三人一聽,都楞了。太子驚嚇的茫然無措。公子虔張口怒吼:“公孫鞅!你這是報複。”公孫賈淡淡一笑:“左庶長!刑不上大夫,可是祖宗成法哦。我提醒大人一句:幾千年來,還沒有一個國家刑其大夫的!你敢刑太子師、太子傅,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韙,會觸犯天條,震怒天下貴族和士大夫。你還是再想想吧?”

公孫鞅也淡淡說道:“太子師!你也應該知道:祖宗成法是舊強獲得爭權後,為維護自己而定的法。你更知道,每每舊強被推翻後,推翻舊強的新強,就會拋棄不利於自己的成法,製定維護自己的新法,再讓舊強消亡。你也翻翻千年的曆史,每到新強崛起時,要犧牲多少大夫和一國之君,而且這些貴族士大夫、國君死去時,還要按個罪名。太子師,你頭上的罪名,是審判官按上的嗎?不是。是你自己犯下的,並親自承認了的。認罪伏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