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飯過後許清如回了一趟家。
許君瑜的反應很平靜,沒有大仇得報的歡愉,也不再像多年前那樣一提起女兒就淚流滿麵。
許清如知道,若不是許君瑜必須在邵博韜麵前扮演懦弱女人的形象,她肯定是要自己衝去病房殺了那個女人的。
可就算親自動手又如何?女兒已經回不來了,被仇恨折磨了三十年的她,這一生都毀了,又要如何才能開心得起來?
“媽。”許清如上前摟住她的肩,“我陪你……一起給妹妹上柱香吧。”
她叫邵英姿“妹妹”,可她從來都沒見過那個早夭的妹妹。
她被許君瑜接回家時都快六歲了,當然,也有可能已經滿六歲了,反正這世上沒人知道她是哪天生的,福利院的人怎麽說,她就怎麽聽。
“我沒什麽錢,也沒有丈夫,唯一能保證的是會把你當親女兒對待,但你必須幫我做一件事,一件可能很難做的事,你願意跟我走嗎?”
這是二十五年前許清如第一次見到許君瑜時,許君瑜對她說的話,而她當時連想都沒想就拚命點了頭。
事實上,就算隻有最後一句,她也會毫不猶豫地點頭。隻要能帶她離開那個地獄,不管是誰,她都會答應。
後來,許君瑜的確履行了她的承諾。
她把對親女兒的所有愛都轉接到了許清如身上,她們成了這世間關係最奇妙的一對母女,相互依靠,相互信賴,甚至可以說相互利用。
一個要報仇,一個要生存,要不擇手段往上爬。她們是最適合彼此的搭檔。
許君瑜告訴許清如,她要扮演一個被父親拋棄又從小吃盡苦頭的孩子,這對她來說真是再簡單不過了,本色出演而已。
果然,在她十歲那年,有一個男人找上門來了。
看著她那張臉,那對酒窩,還有許君瑜帶她偽造的淚痣和後腰的胎記,他半點懷疑都沒有。而許君瑜反其道行之,一口咬定那不是他的女兒,拚命趕他走,更是讓他對許清如的身份堅信不疑。
那一天,許清如偷偷在門外聽他們吵了一下午,盡管隻有十歲,她卻什麽都能聽明白。
邵博韜走後,許君瑜一個人哭了很久,也終於把經歷的所有事告訴她。
孕期被出軌,生下女兒後被拋棄,女兒未滿兩歲就被害死,凶手還用她父母的性命威脅不能報警不能聲張……隻因眼瞎看錯一個男人,便什麽都毀了。
“那天,我是去殺人的。”許君瑜說。
她指的是在收養許清如之前,她想方設法混進董家在鄉下的廠子那一次。
那一年,董珣出生,連報紙都在報道董家大小姐生了個兒子。
自己的孩子被害,他們卻有了孩子,許君瑜心頭的最後一絲理智徹底消失,她再也顧不得董安琳的威脅,唯一的念頭就是和他們同歸於盡。
就在她終於找到機會接近董家人時,卻從董安琳的哥哥董安達口中偷聽到一個秘密:
董安琳無法生育,董珣根本不是他們親生的,甚至為了向董家表忠心,邵博韜在董家人的旁敲側擊下做了絕育手術,而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女兒已經被董家兩兄妹害死了。
表麵上他深得董安琳喜歡,攀到了高枝,做了有錢人家的女婿。可其實呢?人家對他除了喜歡和倚重,還有不屑和防備,有算計和控製。
許君瑜說:“這世上沒有比我更了解他的人了,哪怕……我當初也沒料到他會出軌,拋妻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