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再次躁動起來。流浪漢身前那些可疑的紅痕,有過經驗的兒郎女娘,一看便知曉是怎麼回事。
沈盈夏的話,也因此顯得更加可信了些。
“這樣便說得通了,難怪人家要將你戳瞎!癩蛤蟆還奢想天鵝肉!打死都不可惜!”
人們的目光在他光著的上半身來回看,竟將他看得知道了害羞。
他用碎布,將身子裹上:“別胡說!我就是在街上待著!她就是仗勢欺人,打我出氣!”
沈盈夏接著說:“既然你說是在街上,那必然不可能隻有你一個人,找其他流浪漢一問,事情不就清楚了?”
那天,在沈盈夏走後,他們也打了他,興許還搶了他的東西。所以,他們絕不會幫著他說話。
不過這流浪漢還是有些本事的,竟能將釵子護住。
不知何時,柳玉兒竟從茶樓下來了,站在人群外,看著那流浪漢。
流浪漢嚇得打了個激靈,梗著脖子叫喊:
“官爺,這麼多人看著呢!我可是有物證的!物證上明明白白刻著沈盈夏的名字呢!您可得好好辦理!否則,即便是禦前,我也要去鬧一鬧!”
官爺聽了這話,也有些難辦。所謂死豬不怕開水燙,流浪漢這麼個光腳的,若是真的豁出去,別說是沈盈夏,就連他今日的偏幫恐怕都要被詬病。
“你說上麵刻著我的名字?”沈盈夏開口。
“那還能有假?”流浪漢叉腿坐在地上,大有一副賴到天荒地老的氣勢。
沈盈夏笑了,拿過鈴蘭手裏的竹簡與筆刀,蹲下,放到流浪漢麵前:“看來你認識字呢!那便將我的名字寫下來吧!”
大佑並非人人都有機會習字,絕大多數人,終其一生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寫。到官衙辦事,或者交糧畫押之時,畫個圈便是簽名,表示同意了。
流浪漢用拳頭握著刀筆,臉上的汗都憋出來了,混著半幹的血與泥汙往下滴,卻連一個字都沒寫出來。
他又瞧了一眼遠處的柳玉兒,終於發了狠。拿著刀筆的手改了方向,直直向沈盈夏刺去。
沈盈夏抬起手臂格擋,衛一飛身上前一腳踹在流浪漢的心窩,將其踹飛了老遠,嘔出一口鮮血。
人群為這突然的變故而驚呼,更有膽小的女娘用手遮了眼,不忍細看。
那流浪漢掙紮著要起身,卻被官爺拿下。
“你這潑皮,色膽包天,如今竟還將主意打在了貴女身上!你爺爺我險些被你蒙騙!真是可恨!”
“我,我有證據……”流浪漢的聲音斷斷續續。
官爺聽了,氣得更狠了:“誰曉得,你是如何得來的?拾的?偷的?滿嘴的大糞,沒一句實話!”
柳玉兒麵色不佳地望向沈盈夏,沈盈夏隻衝著她笑:怎麼樣,我可有學得可像?
這裝柔弱的本事,本就是柳玉兒愛用的。
柳玉兒有些不甘心,卻也隻能一甩袖子,轉身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