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最下策(2 / 2)

李秀寧歎了一口氣,真是把自己關成了大家閨秀,想起自己前世在見過的封建時代小姐的閨房和繡樓,就有一種無力感。

比如齊魯之地聖人家的小姐住的地方,五六米的高牆,門上一把大鎖,隻在牆壁上有一不足一尺高,兩尺長的一個洞用來傳話送水送飯,其餘時候都用木板翻蓋著,外邊兒依舊有一把鎖,鎖著。

江浙一帶的小姐們住的地方在四五米高的二樓,一樓就是父母的居所,一樓到二樓有樓梯,有的在樓梯的盡頭還有門,門上當然掛鎖。

什麼叫大門不出,二門不邁?不是不想出去,是根本沒有辦法出去,高牆之內,樓道把守,比之監獄不逞多讓。

北宋開始,萬惡的三寸金蓮就出現了,就是裹腳,用布將女性的雙腳緊緊纏裹,使之畸形變小,一般從四五歲開始,成年骨骼定型後再解開,也有終身不解的。

腳小難走,更加上骨骼畸形,多走兩步便有鑽心的疼痛,你說怎麼跑?大步流星的行走,永遠都是男性的專利,行走之間,腳不過裙擺,不是不想過,而是每一步都要走的小心翼翼。

要知道社會地位產生,就必須與社會相聯係,門兒都出不了,還有什麼的社會聯係?沒有社會聯係,那麼社會地位又從何談起?隻能是依托男權父權獲得相應的社會地位,所以才有了封妻蔭子誥命夫人的說法。

我,李秀寧,一定要改變這種局麵,不過就漢唐來說,女性的社會地位確實要比之後的宋元明清高許多,清朝前期的時候其實也頒布過禁止纏腳的命令,並將此命令與剃發易服作為同一等級的禁令,目的是為了全麵的更改漢族的生活習慣和民族習性,從而加強自己的統治。

實行到一半兒就發現漢族女子纏足,簡直是一件天大的好事,什麼有抗旨纏足者其父或夫,杖責八十,流放三千裏之類的法律規定就被扔到了一邊,可是沒有留發不留頭落實貫徹的到底。

後世有為清廷洗地的,就拿這件事情來說道,說是清朝講究男女平等,大家笑笑就可以了,就是民智初開的民國,女子的社會地位也不見得能高到哪兒去,就拿納妾來說,直到紅色政權開辟,才在大陸完全廢止,甚至有些同文同種的地方直到70年代才廢止,廢除的大清律令,真真讓人無語。

這一堵高牆,一座小院,一幢繡樓,一把門鎖,鎖的是萬萬千千婦女的那一顆向往自由的心。

李秀寧腦中思緒萬千,作為大唐的第一位嫡公主,自己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開戰,這是要自己打響反對封建禮教的第一槍嗎?

如果老娘不願意,就沒有人能強迫我嫁。

看著窗外如水的月光,李秀寧知道自己要下定決心了,反正已經做好了安排,就看李淵和竇媽能不能想明白自己為什麼要這麼做。

做了這麼多的事情,就是為了給自己踏入四境爭取時間,而自己踏入四境之日,就是自己逃婚之時。

這個世界,我來了。

本來想今天就一章,明天上架再發,卻是覺得不道德了。

存稿沒多少了,明天還要爆更。

不過每天兩更是底線,說到就要做到。

明天就拜托各位大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