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致森:“當然。”
上樓進門,寧知遠脫下西裝外套,隨手扯開領帶,看到了玄關的櫃子上自己的一個領帶夾,應該是上次來時落下的。
還不隻這個,這個家裏落下了越來越多屬於他的東西,他還留了一些換洗衣服在這裏,家中基本的生活用品現在也都是兩份的,雖然他可能一兩周才會過來一次。
一點一點入侵岑致森的生活,原來是這樣的體驗,很叫人愉快。
“在想什麽?”岑致森問他。
寧知遠將領帶也扔去櫃子上:“回憶一下上次來是什麽時候,有點不記得了。”
“十天前。”岑致森立刻給出答案。
“你確定?”寧知遠有些驚訝,“又每天掰著指頭算?”
岑致森:“記性好而已。”
寧知遠拿出手機看了看日歷,的確整十天了,沒辦法,他這段時間實在太忙了:“好吧,你記性果然很不錯。”
岑致森抬手一拍他的背,接過他手中的酒:“進去吧,先吃晚飯,我把酒也醒上。”
餐桌上是剛做好的晚餐,廚師已經下班,沒有其他人打攪。
寧知遠看一眼玻璃牆外,可惜道:“還是沒趕上。”
他想拍從黃昏一直到入夜的牆外城市,惦記很久了,奈何每次都來的不是時候。
“要不要搬過來一起住?”岑致森坐到餐桌前,像是很隨意地一問,“住這裏你想拍隨時都能拍到。”
寧知遠也坐下,不置可否:“我考慮考慮。”
“什麽時候能考慮好?”
“再說吧。”
岑致森便也算了,不再糾纏這個話題。
吃完飯,寧知遠在玻璃牆邊看夜景,岑致森倒來酒,遞了一杯過來。
寧知遠伸手接過,晃了晃酒杯,送到唇邊,抿了一口。
酒香馥鬱,如絲絨一般的順滑口感,仿佛第一口進嘴裏,他就嚐到了微醺之意。
當然不是酒的原因,上一次跟別人喝時,他隻覺得這酒不錯,今夜在這裏細細品味,才覺出了更多讓自己沉醉的意味。
“口感是比我們上次在品酒會上喝的那瓶更好,”岑致森嚐過中肯評價道,“更香一些。”
他說著微仰起頭,又倒了口酒進嘴裏,寧知遠不錯眼地盯著他,——他不斷上下滑動的喉結、捏著酒杯的修長手指,還有沾了酒水的唇。
岑致森擱下杯子時,寧知遠忽然傾身靠過來,嗅到了葡萄酒誘人的香氣和他身上的氣息:“是挺香的。”
岑致森沒動,視線垂下,凝視著他的動作。
“知遠。”
寧知遠輕輕“嗯”了聲。
有些東西確實是讓人迷醉的,比如香水的味道、酒的芬芳,還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