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一碗米飯弄得紅亮亮的,看起來就特別讓人有食欲。塞一口在嘴裏,嗚啊,真是人間美味,肉湯泡飯是心頭肉啊!
溫冉盛了一小碗湯,點了點頭,他從小就很喜歡做東西,光是按照菜譜就能做出媲美大廚的美味飯菜。
張霆戎佩服的豎起大拇指:“老闆真是好手藝!我還想著你們這些大老闆天天都去什麼五星級酒店呢!”
溫冉聽到心愛的男人誇獎他,心裏有些竊喜,但是表麵上還是裝作無奈的搖了搖頭:“怎麼可能?再說也不能光工作,也得享受生活麼。”
這句話深得張霆戎心,他一口氣喝完一杯酒,擦了擦嘴,把杯子彭一下放在桌子上:“哈哈,老闆,要是誰娶到你真是他的福氣啊!”話說完,兩人都愣住了。
張霆戎撓了撓臉,呀,這酒勁兒有點大,自己好像說錯話啦。
“對,對不起啊,老闆,我看你做飯做的這麼好,一時說茬嘴啦,你別聽我放屁啊!我沒有把你當女人的意思呀。”張霆戎小心的解釋。
溫冉沉默了片刻,輕聲問:“你的意思死我要是個女人,你會娶我嗎?”
張霆戎直覺他在開玩笑,想也沒想就回答:“娶啊,怎麼不娶。老子還沒見過你這麼好的呢!”
就是呀,溫冉長得俊,手藝好,還多金,最最重要的是他從來沒嫌棄過張霆戎的體味。其實像這種自身有缺陷的孩子內心都是非常敏感脆弱滴,就跟作者的節操似的一碰就會碎一地。
張霆戎這熊孩子別看神經堪比鋼筋,可還是因為別人的嫌惡受過不少傷害滴。至少溫老闆是他目前為止遇到的除了他父母以外唯一一個沒靠近他就反射性退一步的人。哪怕他幹活弄得是汗流浹背溫冉也沒有對他的汗味表現出任何異議。短短的兩天相處讓張霆戎覺得十分舒服,十分自然,自然到張霆戎在這個人麵前都快忘了自己有體味這件事。
一時,兩人都覺得心跳有些加速。不過對男男之事毫無所知的張霆戎同誌隻當自己是酒喝多了,血壓有點高。
扒光碗裏的最後一點米飯,一抬頭,看到一雙白皙好看的手又遞給他一碗:“吃吧,知道你還沒飽!”嘴角還掛著一絲溫和的笑意。
張霆戎愣愣的接過米飯,他第一次看到這個冷冰冰的溫老闆露出笑容,一時腦袋有些暈。真好看呀,好看到張霆戎都想不出什謾酢醮形容啦,總之就是好看的不得了。
迷迷糊糊中,張霆戎想:要是真能娶到這樣一個老婆,該多好呐!然後,砰一聲,他的頭就磕在桌子上了,沒一會兒,就發出重重如雷的鼾聲。
溫冉溫柔的看著他,今天,他把藥放酒裏啦,昨天沒喝到阿戎的營養液,今天說什麼也不能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