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1 / 3)

鴻門之會,沛公但稱羽為將軍,而樊噲則稱大王,其時羽未王也。張良曰:“推為大王畫此計者?”其時沛公亦未王也。此皆臣下尊奉之辭,史家因而書之,今百世之下,辭氣宛然如見。又如黃歇上秦昭王書:“先帝文王、武王。”其時秦亦未帝。必以書法裁之,此不達古今者矣。

“背關懷楚”,謂舍關中形勝之地而都彭城。如師古之解,乃背約,非背關也。

古人謂倍為二。秦得百二,言百倍也。齊得十二,言十倍也。

《孝文紀》:“天下人民未有賺誌”,與《樂毅傳》:“先王以為謙於誌”同,皆厭足之意。《荀子》:“悵然不慊”,又曰:“由俗謂之道盡賺也”,又曰“向萬物之美而不能賺也”,又曰“不自賺其行者言濫過”;《戰國策》:“桓公夜半不賺”,又曰“膳咱之賺於口”,並是“慊”字而誤從口。《大學》:“此之謂自謙”,亦“慊”字而誤從言。《呂氏春秋》:“苟可以謙劑貌辨者,吾無辭為也”,亦“慊”字而誤從人。

“三年,複晉陽中都民三歲。”《正義》曰:“晉陽故城在汾州平遙縣西南。”此當言中都故城在汾州平遙縣西南、言晉陽誤也,然此注已見卷首“中都”下。

“文帝前後死,竇氏,妾也。”諸侯皆同姓,謂無甥舅之國可娶,《索隱》解非。

“十一月晦日,有食之。”《漢書》多有食晦者,蓋置朔參差之失。其雲“十二月望日又食”,此當作月耳。

“民或祝詛上,以相約結,而後相謾。”謂先共祝詛,已而欺負乃相告言也,故詔令若此者勿聽抬。注並非。

《考武紀》:“其後三年,有司言元宜以天瑞命,不宜以一二數。一元日建元,二元以長星日元光,三元以郊得角獸一曰元狩雲。”是建元、元光之號皆自後追為之,而武帝即位之初亦但如文、景之元,尚未有年號也。

《天官書》:“疾其對國”,謂所對之國。如《漢書·五行誌》所謂“歲在壽星,其衝降婁”;《左氏傳·襄二十八年》:“歲棄其次,而旅於明年之次,以害鳥帑,周楚惡之”。社氏解謂失次於北,禍衝在南者也。

“四始者候之日”,謂歲始也,冬至日也,臘明日也,立春日也。正義專指正月旦,非也。

“星隕如雨”,乃宋閔公之五年;言襄公者,史文之誤。正義以“僖公十五年隕石於宋五”注之,非也。

《封禪書》:“成山鬥人海。”謂斜曲人之如鬥柄然,古人語也,《匈奴傳》:“漢亦棄上穀之鬥辟縣造陽地以予胡”,又雲“匈奴有鬥人漢地,直張掖郡”。

“各以勝日駕車避惡鬼。”勝日謂五行相克之日也,索隱非。

“天子病鼎湖甚。”湖當作“胡”,鼎胡,宮名,《漢書·楊雄傳》:“南至宜春鼎胡,禦宿昆吾”是也。

故卒起幸甘泉而行右內史界。索隱以為湖縣,在今之閿鄉,絕遠,且無行宮。

“唯受命而帝者,心知其意而合德焉。”按此即謂武帝,服虔以為高祖,非。

“奉車子侯暴病一日死。”死於海上,非死於泰山也。索隱所引《新論》之言殊謬。

《河渠書》:“引洛水至商顏下。”服虔曰:“顏音崖。”崖當作‘岸’。《漢書·古今人表》屠岸賈作“屠顏賈”是也。師古注謂山領象人之顏額者非,其指商山者尤非。劉攽已辯之。

《衛世家》:“頃侯厚賂周夷王,夷王命衛為侯。”是頃侯以前之稱伯者乃“伯子男”之伯也,索隱以為“方伯”之伯,雖有《詩序》“旄丘責衛伯”之文可據,然非太史公意也,且古亦無以方伯之伯而係溢者。

《楚世家》:“武土使隨人請王室尊吾號,王弗聽。還報楚,楚王怒,乃自立,為楚武王。”“乃自立”為一句,“為楚武王”為一句,蓋言自立為王,後諡為武王耳。古文簡,故連屬言之。如《管蔡世家》:“楚公子圍弑其王郟敖,而自立,為靈王。”《衛世家》、《鄭世家》皆雲;楚公子棄疾弑靈王,自立,為平王。《司馬穰直傳》:“至常曾孫和因自立,為齊威玉。”又如《韓世家》:“晉作六卿,而韓厥在一卿之位,號為獻子。”與此文勢正同。劉炫雲號為武,武非溢也,此說鑿矣。項梁立楚懷王孫心為楚懷王,尉忙自立為南越武帝,此後世事爾。“西起秦患,北絕齊交,則兩國之兵必至。”此兩國即謂秦、齊也,索隱以為韓、魏,非也。《越世家》:“乃發習流二千。”習流謂士卒中之善泅者,別為一軍。索隱乃曰“流放之罪人”,非也。庾信《哀江南賦》:“彼鋸牙而鉤瓜,又巡江而習流。”

“不者且得罪”,言欲兵之。

《越世家》:“吾有所見子晰也。”晰者,分明之意,《易·大有》象傳:“明辨晢也。”即此字。音折,又音製。索隱誤以為“鄭子晳”之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