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1 / 3)

《詩》:“室人交遍摧我。”《韓詩》作“訁崔”,《玉篇》作“{誰工}”,丁回切。謫也。《六韜》:“令我壘土,誰何不絕?”《史記》:賈誼《過秦論》:“陳利兵而誰何?”“誰”、“訁崔”同,“何”,“嗬”同。《漢書·五行誌》:“主公車大誰卒?”注:“大誰,主問非常之人,雲姓名是誰何也。”此解未當。《焦氏易林》:“當年少寡,獨與孤處,雞鳴犬吠,無敢誰者。”《說苑》:“民知十己,則尚與之爭,曰不如吾也。百己則疵其過,千己則誰而不信。”楊雄《衛尉箴》:“二世妄宿,敗於望夷。閻樂矯搜,就者不誰。”

《史記·衛綰傳》:“歲餘,不譙嗬綰。”《漢書》作“不孰何綰”,難曉,疑“譙”訛為“誰”,“誰”又轉為“孰”也。

《周禮·射人》:“不敬者苛罰之。”注:“苛謂詰問之。”按此“苛”亦“嗬”字。

《東觀餘論》引晉武帝、王右軍、陶隱居帖及《謝宣城傳》謂:“凡言信者,皆謂使人。”楊用修又引《古樂府》:“有信數寄書,無信長相憶”為證,良是。然此語起於東漢以下,楊太尉夫人袁氏《答曹公卞夫人書》雲:“輒付往信。”《古詩為焦仲卿妻作》:“自可斷來信,徐徐更謂之。”魏杜摯《贈毌丘儉詩》:“聞有韓眾藥,信來給一丸。”以便人為信始見於此。若古人所謂信者,乃符驗之別名。《墨子》:“大將使人行守,操信符。”《史記·刺客傳》:“今行而無信,則秦未可親也。”《漢書·石顯傳》:“乃時歸誠,取一信以為驗。”《西域傳》:“匈奴使持單於一信到國,國傳送食。”《後漢書·齊武王傳》:“得司徒劉公一信,願先下。”《周禮·掌節》注:“節猶信也,”行者所執之信,此如今人言印信、信牌之信,不得謂為使人也。故梁武帝賜到溉《連珠》曰:“研磨墨以騰文,筆飛豪以書信。”而今人遂有書信之名。

《爾雅》:“男子謂姊妹之於為出。”《傳》中凡言出者皆是外甥。《左氏·莊二十二年》:“陳厲公,蔡出也。”《僖七年》:“申侯,申出也。”《成十三年》:“康公,我之自出。”

《襄二十五年》:“我周之自出。”又:“桓公之亂,蔡人欲立其出。”《二十九年》:“晉平公,杞出也。”《三十一年》:“莒去疾奔齊,齊出也。展輿,吳出也。”《昭四年》:“徐子,吳出也。”《公羊·文十四年》傳:“接菑,晉出也。”“玴且,齊出也。”《史記·秦本紀》:“晉襄公之弟名雍,秦出也。”《漢書·五行誌》:“王子晁,楚之出也。”而《公羊·襄五年》傳:“蓋舅出也。”則以舅甥為“舅出”矣。

鰥寡

鰥者,無妻之稱。但有妻而於役者,則亦可謂之鰥。《詩》:“何草不玄,何人不矜。”“矜”讀為“鰥”是也。寡者,無夫之稱。但有夫而獨守者,則亦可謂之寡。《越絕書》:“獨婦山者,勾踐將伐吳,徙寡婦獨山上,以為死士,示得專一。”陳琳詩:“邊城多健少,內舍多寡婦。”是也。鮑照《行路難》:“來時聞君婦,閨中孀居獨宿有貞名。”亦是此義。

婦人以夫亡為寡,夫亦以婦亡為寡。《左傳·襄二十六年》:“齊崔杼生成及疆而寡。”《小爾雅》曰:“凡無妻無夫通謂之寡。”《焦氏易林》:“久鰥無偶,思配織女。求其非望,自令寡處。”

丁中

唐高祖武德六年三月:人始生為黃,四歲為小,十六為中,二十一為丁,六十為老。天宗天寶三載十二月癸醜,詔曰:“比者成童之歲,即掛輕徭;既冠之年,便當正役。憫其勞苦,用軫於懷。自今宜以十八已上為中男,二十三已上成丁。”杜子美《新安吏》詩:“府帖昨夜下,次選中男行,”是十八以上皆發之也。然史文多有言“丁中”者,舉丁、中可以該黃、小矣。《遼史·耶律學古傳》:“多張旗幟,雜丁黃,為疑兵。”蓋中小皆雜用之,而史文代以“黃”字,黃者,四歲以下,何可雜之兵間邪?

《隸釋·漢殽坑碑》陰雲:其間四十人,皆字其名,而係以‘阿’字,如劉興阿興、潘京阿京之類,必編戶民未嚐表其德,書石者欲其整齊而強加之,猶今閭巷之婦以“阿”挈其姓也。《成陽靈台碑》陰有主吏“仲東阿東”,又雲:“惟仲阿東年在元冠,幼有中質。”又可見其年少而未有字。《抱樸子》:“稱衡遊許下,自公卿國士以下,衡初不稱其官,皆名之雲阿某,或以姓呼之為某兒。”《三國誌·呂蒙傳》注:“魯肅柑蒙背曰:‘非複吳下阿蒙。’”《世說》注:“阮籍謂王渾曰:‘與卿語不如與阿戎語。’”皆是其小時之稱也。婦人以阿挈姓,則隋獨孤後謂雲昭訓為阿雲。唐蕭淑妃謂武後為阿武。韋後降為庶人,稱阿韋。劉從諫妻裴氏稱阿裴。吳湘娶顏悅女,其母焦氏稱阿顏、阿焦是也。亦可以自稱其親,《焦仲卿妻》詩:“堂上啟阿母”,“阿母謂阿女”是也。亦可為不定何人之辭,《古詩》:“道逢鄉裏人,家中有阿誰?”《三國誌·龐統傳》:“先主謂曰:‘向者之論,阿誰為失?’”《晉書·沈充傳》:“敦作色曰:‘小人阿誰?’”是也。阿者,助語之辭,古人以為慢應聲,《老子》:“唯之與阿,相去幾何?”今南人讀為人聲,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