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為人難哉(2 / 2)

樂進攻鄄城,曹植等揮師來救,旋被團團圍困於城中。曹子建困坐愁城,整日飲酒大醉,然後戟指痛罵:“子桓殺我!”最終為其門客、廩丘人王觀所殺,並縛曹楷,開城以納王師。

至於南線,於禁、夏侯尚先後摧破蔣欽、陳武、朱據等,並王昶所率安豐藩兵,合圍曹衝於曆陽。其實仗打得不甚漂亮,夏侯尚甚至一度遭到蔣欽的突襲,差點兒連小命都搭進去了。好在反亂各部兵力都極薄弱,多不過數千人而已,又為諸葛亮設謀,使分割包圍,遂被逐一剿滅——蔣欽、陳武奮戰而死,朱據被俘,押赴洛陽斬首。

曹衝見事不協,一度想要突出曆陽城,從牛渚渡江逃往丹揚,然而魯子敬受命還師,先使丁奉率快舟二十條直下蕪湖,正好攔住了曹衝。曹衝渡江不利,被迫退返曆陽,眼瞧著被剿滅隻是時間問題罷了。

再說曹植既死,鄄城克複,曹植二子——曹苗、曹誌——尚在衝齡,即為王觀所縛,與曹楷一起送到樂進軍中。樂進早就得著了曹洪的關照,說:“彼皆天家骨血,死生唯天子可斷,慎勿折辱,使先帝於地下亦不得安寢也。”所以樂文謙好生接待——反正就三個孩子嘛,隻要徹底隔離,也不怕他們鬧出什麼事兒來——也不戴枷,也不上桎,直接推上安車,就派人押送去了洛陽。

曹髦以問群臣,該當如何處置?群臣皆以為謀逆大罪,本當車裂,且夷三族,因為天家骨血,乃可降一等裁斷:曹楷就應大辟,曹苗、曹誌應當瘐死——橫死獄中,其實是賜其自盡——二王妻妾等,並當入官為奴。

曹髦頷首,便待下旨,突然間是勳在班列中長歎一聲,淒然道:“哀哉,人之為人,難矣哉!”曹髦不禁皺眉,就問:“令公何所思而歎耶?”是勳起身拱手,沉著應答:“臣因思人生在世,抉擇實多,未識當從聖人之教耶,當從律法所限耶?故此而歎。”

曹髦說這還用想嗎?“聖人傳天道於君,君乃製國法於時,法若不合聖人之言,乃當權也。若法刻細,不通情理,則與秦政何異?”

是勳說那就是嘍——“三族之誅,周禮所無,肇始於秦,為商鞅設連坐之法,一人觸律,家族親戚不告者,同罪。是以苗、誌之罪,在未能發其親過,並出告也。然且不論彼尚年幼,未識善惡,即成年矣,子雲:‘父為子隱,子為父隱。’若即刑之,是違聖人之言,且示天下,孝乃當死,不孝或可全身也,不亦謬歟?”

《論語》中有記載,葉公曾經對孔子說:“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我的家鄉有個人很正直,他老爹偷了羊,他出麵指證了老爹。然而孔子卻回答說:“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我家鄉的所謂正直,與你們不同,要父親幫助兒子遮掩過錯,兒子幫助父親遮掩過錯,這才叫做正直哪。

所以是勳說了,如今曹苗、曹誌之罪,是因為沒有告發老爹曹植,所以按照夷三族之罪,他們也都逃不了。可是先不說這倆孩子年紀都小,壓根兒不懂得好賴,就算他們已經成年了,若從聖人之言,就該為父親隱瞞罪過啊。那麼人生在世,究竟應該聽從聖人的教誨呢?還是應該遵從法律的約束?當法律和孝道產生衝突的時候,應當何去何從?

其實是勳挺不讚成孔子那番話的,中國古代幾千年來一直缺乏法製傳統、法律精神,都是由儒家這種“情大於法”的思想泛濫所造成的。當然不能否認,孔子有其時代局限性,他那會兒一心恢複周代貴族社會,用禮來約束貴族,用法來製約“小人”,當然不願意法製滲透入社會各階層,進而判斷所有案件。法家就當這種話是放屁,可是冷冰冰的秦法完全不考慮案件實情,隻知道機械執行,走向另外一個極端,同樣令人齒冷。

漢因秦法,隻是刪其繁瑣罷了,基本上還是秦朝那一套。其後儒家上台,把更多的人情帶入了司法過程,但並沒有據此徹底修訂法律法規,所以董仲舒才有“春秋斷獄”——以儒家禮教為指導思想,在具體案例上乃可以推翻機械的法律條文。

是勳的靈魂來自後世,法律觀念比這年月絕大多數儒生都要鮮明,本不願以情壞法——即便那是惡法,也應當先嚐試修改,而不是直接加以破壞——但他更受不了一人犯罪、親戚連坐那一套。活生生的人命就擺在麵前,幾個孩子有多大罪過,竟要受連累而死?

正因如此,他才捏著鼻子白扯一段自己都不怎麼相信的話,刻意要為曹苗等人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