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章 仲父,何故要判具五刑?(求訂(1 / 2)

第197章 仲父,何故要判具五刑?(求訂閱)

“那大將軍與諸公,覺得應該如何處置這些人呢?”劉賀問道。

此事,本應該由三公與廷尉會同商議,但是事出緊急,恰好又碰到了大朝議,所以劉賀就順帶著提出來了。

霍光看了看手中的那塊木牘,今日來的時候,他碰到了廷尉,已經商議出了一個大概。

“聚眾作亂,意圖逼宮,與謀反無異,但念在其本意是進言,所以可以從寬發落。”

“那六百七十五個百姓,判三年徒刑。”

“一百零三儒生,發回原籍,罰錢一萬。”

“胡常與顏公孫,為作亂脅從,判梟首之刑,可以宮刑替代。”

“夏侯建乃主謀,宜判腰斬。”

“詔獄之中的賢良文學,皆奪官,貶為庶人,罰錢一萬。”

“至於夏侯勝,乃是一切事由的始作俑者,詆毀孝武皇帝,更是罪無可神,老夫認為,當判具五刑。”

除了劉賀之外,在場的所有人都向霍光側目。

具五刑,太重了些吧。

“具五刑?”劉賀帶著疑惑問道。

“正是。”霍光答道。

劉賀以前雖然常去昌邑國的郡獄,但是還未曾聽過具五刑的說法。

“朕對此刑不甚了解,大將軍可否解釋一二。”

“那就由廷尉來向陛下解釋吧。”

“唯!”

李光站了起來,就開始講起何為具五刑。

大漢沒有車裂,所以具五刑就是殘忍到了極點的刑罰。

在秦漢時期,刑罰五花八門。

不少刑罰,比死刑還要恐怖。

大致來說,大漢的刑罰可以分為死刑、肉刑、徒刑、遷刑和罰刑。

顧名思義,死刑就是剝奪人的生命,但是同為死刑,卻也有高下的之分。

夷三族、具五刑、腰斬、梟首棄市……其實都是死刑。

而在之中,夷三族殺戮最盛,具五刑則最為殘忍。

所謂的具五刑,就是要讓受刑者受夠五種刑罰,然後再處死,甚至死後都不得安生。

一曰黥,是在人的臉上刺字。

二曰劓,是用刀割掉鼻子。

三曰斬左右趾,是砍掉左右腳。

四曰梟首,是死後斬首並將首級示眾。

五曰菹其骨肉於市,是在大庭廣眾之下剁成肉醬。

如果所犯之罪是誹謗,那在用刑之前,還要先斷其舌。

劉賀一邊聽,一邊就拚命地壓抑著想嘔吐的衝動。

在這之前,劉賀以為車裂、腰斬、人彘、實草已經是最嚴格的刑罰了。

然而和這具五刑比起來,簡直就是小巫見大巫。

具五刑不隻要剝奪一個人的生命,死後還要對殘缺的軀體進行折磨。

簡直到了喪心病狂的地步。

雖然劉賀常常說要判某人一個人彘之刑,但也都是說說而已。

不過,存在即合理。

這是人類司法史的必由之路。

“好了,有勞廷尉,朕已經聽明白了。”劉賀擺手打斷了廷尉滔滔不絕的介紹。

“諾。”李光有些意猶未盡地坐了回去。

劉賀沒有立刻說話,夏侯勝是他關到詔獄裏去的,雖然現在有心放了他,但是還得等等,等一個合適的時機——太後的口諭。

太後口諭未到,那劉賀決定先將其他人的刑罰減輕一些。

“仲父,可否將你手中的木牘,給朕看一看?”

“諾。”霍光說著,將手中的木牘交給了候在玉階之下的內官樊克,再由樊克拿著交道了天子的手中。

劉賀細細地看著,沒有說話,下方的朝堂中,也沒有人說話。

在剛才的那些被霍光判了刑罰的人當中,所判最輕的就是那些賢良文學和儒生了。

不管是免官奪爵,還是罰金,在大漢律令當中被稱為罰刑,是觸犯律令之後,最輕的刑罰?

看來,霍光對儒生還是格外開恩了的。

“不管是賢良文學,還是儒生,都是一時糊塗,朕覺得可以對他們網開一麵,削官即可,想回鄉的不阻攔,想留在長安的也不遷,至於罰金,也就免了吧。”

“仲父,如此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