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加兩千就是五千塊,這筆錢對一家子都無所事事的舅舅、舅媽而言是唯一的收入。

如果文佳木把姥姥帶走了,這筆收入就沒有了。

想也知道,孫淑芳絕對不會同意。

文佳木回頭看了看手一直在抖,卻還是堅持不懈地糊紙箱子的姥姥,心裏的怒火一點一點燃燒起來。

姥姥年紀都這麽大了,這些人還在壓榨她的勞動力,把她當成賺錢的工具。難道他們的貪欲就沒有止境嗎?

然而轉念之間,文佳木又頹然地熄滅了眼中的怒火。如果貪欲有止境,那還能叫做貪欲嗎?

她垂下頭,默默調整呼吸,抬起頭時已恢復了慣常的懦弱表情,嗓音也怯怯的,“我想帶姥姥回去住一陣子,順便帶她旅旅遊。”

“住多久?”孫淑芳依然警惕。

“住一個月。”如果說兩個月或者三個月,那就等於舅媽會損失一萬塊或一萬五,她是絕對不會答應的。

孫淑芳皺著眉頭考慮,始終未曾鬆口。瞥見女兒拖著一箱榴蓮走進院門,她嘴唇一翹,忽然說道:“行,我去給你姥姥收拾東西,你順便陪你表姐逛逛街吧。她快結婚了,很多東西要買。”

這話不用說得太清楚,其中的意思文佳木已經明白了。

陪著逛街是假的,幫著付帳才是真的。結婚用品大多昂貴,隻是幾套床品就得花幾千塊。

說到底,文佳木今天要是不出血,孫淑芳是不會放她走的。這個外甥女向來是她榨取錢財的工具。

與母親保持高度默契的趙菲立刻跑進屋,興匆匆地說道:“好啊好啊,我正想逛街呢。木木,我們走!”

隻有在這種時候,她才會親親熱熱地喊文佳木一聲“木木”,否則文佳木在她眼裏就隻是個討人厭的拖油瓶。

文佳木為了帶走姥姥,隻得接受了這樣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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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佳木一隻手提著一個小小的旅行包,一隻手攙扶著姥姥,亦步亦趨地跟在趙菲身後。

文佳木的姥姥名叫崔鬆菊,今年已七十歲了,走路顫巍巍的,必須杵一根拐杖。她一邊走一邊問:“這是哪兒啊?這裏真亮堂。”

S市最豪華的商場能不亮堂嗎?在這裏麵買東西,隨隨便便就能花出去上萬塊。

趙菲的貪婪已遠遠超出了文佳木的預料。她不是帶文佳木來買結婚用品的,而是來買奢侈品的。錢不是她自己賺的,她花起來當然不心疼。

文佳木看穿了表姐的小心思,卻沒有多說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