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喆學隱約感覺到兩位大訟師之間有電光石火閃現,但是這一屋子的人裏數他資歷最淺,沒資格搭茬。翻開記錄本坐到一邊,他認認真真填好日期和在場人員姓名,隨即遞給林冬一個眼神,示意對方可以開始詢問。昨天詢問韓征時他不在場,可聽林冬那意思,韓征一副鐵嘴鋼牙,死活撬不開。今天還帶律師來了,難度看起來更上一層樓。
林冬先是圍繞祈東翔和龐靜的案子,問了幾個不痛不癢的問題。這些問題陳飛當年大多都問過,韓征的答案也幾乎和先前的筆錄毫無偏差。他本以為今天是要來回答有關器官黑市的事,先前雷智敏給他做過提醒,隻要問到相關的問題,揀能回答的答,不能答的如果警方逼問,他會替他阻攔。然而林冬的問題卻始終繞著祈東翔和龐靜打轉,不知道用意何為,弄得他稍稍有些緊張。
問了幾個問題,林冬從卷宗裏抽出張複印紙,倒著遞向韓征:“韓院長,這是當時陳警官調查案件的時候,從死者的遺物中發現的一封信,用的是印有你們醫院抬頭的信紙,你看看,這上麵的字跡你認不認識。”
韓征看到後整個人頓時愣在原地,那字跡他再熟悉不過了,就是他自己寫的。這是他寫給龐靜的信,那時龐靜還沒和祈東翔結婚,他一直喜歡龐靜,但是怕被拒絕,寫了封匿名信表達愛意。其實他知道就算不留下姓名,龐靜也知道是他寫的。
龐靜以前經常管他借筆記,誇他字寫的漂亮,沒道理不認識。
一封年代久遠的情書,盡管是死者之一的遺物,但並沒有引起當時的偵查員的重視。案子定性為仇殺,和感情有關的東西並不在偵查員的視線範圍之內。不過陳飛有個好習慣,那就是把案發現場發現的所有紙質物品,隻要是帶手寫字的,除了書籍以外全部留存備案。
昨天在證據室翻光盤時,林冬將所有證物一並帶回到辦公室,正是這封信,印證了他對韓征暗戀龐靜的猜測。他半夜給值班的黃智偉敲起來,用電腦進行筆觸細節對比,確認這封信出自韓征之手。
見韓征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那張紙,林冬隨意道:“寫這封信的人真是才華橫溢啊,這樣的人肯定能讓人印象深刻,韓院長,你好好想想,應該是你認識的人。”
置於桌麵的手指不自然地蜷起,韓征幹巴巴地問:“這……這和案子有關係麽?”
林冬說:“我的原則是,任何線索都不能放過。”
雷智敏掃了眼複印紙,多年積累的經驗讓他敏銳的意識到問題所在,當即提出抗議:“林警官,我的當事人沒有幫助警方辨認字跡的義務,你們沒權利用這件事來為難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