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車上,克裏斯拿出手機。屏幕上追蹤林陽的綠點閃爍在電子地圖左側,他放大了看,發現對方正身處倫敦。這是又去看女兒了,每次幹完活,林陽都會跑去倫敦。下一站必定是利物浦,有薇拉在的地方。不過據克裏斯所知,林陽隻是去看看她們,確認她們一切安好,並沒有和她們相認。
難得的,有一次他們在裏昂碰麵,一起喝酒的時候,克裏斯問他為什麽不跟老婆孩子相認。那天的林陽端著杯喝了兩個小時還沒喝完的啤酒,沒有正麵給出答案,隻說:“有牽掛,才有活下去的動力。”
牽掛?克裏斯好好咀嚼了一番這個詞的含義,然後意識到一個問題:除了工作,好像自己沒什麽牽掛。父母都不在了,沒有兄弟姐妹,單身,親戚早已不來往,也沒有宗教信仰。要是按林陽的觀念,他活著好像沒什麽意思。
但他活得不是很好麽?所以,他不需要牽掛,至少現在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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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抓了,但案發地並不在加拿大境內,皇家騎警僅僅是協助國際刑警進行抓捕工作,還需要將嫌犯引渡去對其有司法管轄權的地區。根據加拿大的法律,嫌犯是有權要求律師的,並且他確實行駛了這個權利。不管林陽錄下的口供是否能將罪犯釘死在法庭上,當他們麵對警方的時候,第一反應通常都是——“我要找律師”。
在這裏找的律師,並不需要上法庭為嫌犯辯護,僅確保委托人被羈押期間的合法權益。能出的起高價的,自然請的到好律師。這家夥在東歐賣了十幾年的女人,賺得盆滿缽滿。加拿大警方無權凍結他的資產,所以,他張嘴就要“最好的”。
價錢好,律師來的就快。克裏斯剛從審訊室裏出來,一杯咖啡還沒接滿,就看位身穿高檔窄款銀灰小西裝的亞裔男性,揚著高傲的下巴,由當地警察帶進審訊室。
嗯?他是?
克裏斯百分之百確信,自己見過這人——在距離地表三萬英尺的高空上,他們有過一場浪漫而又熱烈的邂逅。
光顧著回味當時那些令人神經亢奮的細節,克裏斯完全忘了手裏的咖啡杯。黑色的液體湧出,瞬間燙回他的神智,一甩杯子狼狽地“操”了一聲。聽到房間角落裏傳來的聲音,Jonny下意識的回過頭,目光與克裏斯的隔空相撞。他也認出他來了,眼神微動,大方地笑笑,轉身進了審訊室。
這一笑,意味深長。克裏斯甩著手,眼前不斷浮現出那日在飛機上的畫麵。商務艙的偶遇讓他念念不忘,但當時說好了,隻是為彼此找個樂子,連聯係方式都沒留下。
克裏斯緊緊盯住閉合的金屬電子門,突然之間,莫名的情緒湧上胸口。這些年來他也算是閱人無數了,男女不拘,但是很少有人能給他留下像Jonny那麽深刻的印象:首先,對方有他偏好的東方麵孔;其次,Jonny是個非常忠實於自身感受的人,他們在一起的時候非常契合;以及那份渾然天成的自信,令他光彩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