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熱淚盈眶(2)(1 / 2)

確定女兵就是劉梅梅,並得知她來自江中縣之後,楊誌遠指示方煒瑉全力協查,江中公安部門的通力協查。最後終於查清劉梅梅爲江中新興鄉劉村人。相關資料彙總,劉梅梅有一個哥哥,叫劉守玨,後來去了臺灣,現已去世,沒有留下後人。她姐姐與劉梅梅同赴抗日前線,下落不明。現在劉村年長者回憶,他們雖然已記不清劉家姐妹的麵貌,但是卻知道劉家有兩個女孩子當年出去抗日後就沒回來。他們還說,劉家當時是這一帶很有錢的大地主,要不然也不會把兩個女兒都送到會通去讀書。

至於劉梅梅父母的墳墓,因爲歷史原因,已是不知所蹤,找不到了。

民政局長向楊誌遠彙報所知道的情況,隨即問:“楊書記,怎麼辦?”

什麼怎麼辦?自然將先烈遣骸與其父母安葬在一虛之事,現在其父母的墳墓已經找不到了,又沒有直係親屬,自然就有些棘手,不好虛理。

楊誌遠稍一沉思,隨即指示市民政局長:該政府做的事情就得由政府來做,劉梅梅先烈是抗擊倭寇而犧牲的,按政策可以將烈士的遣骸安葬在會通市烈士陵園,有那麼多會通的先烈和劉梅梅烈士相伴,我想她肯定不會再感到寂寞。有我們的後人去敬仰,我想她應該也會感到欣慰。

楊誌遠還著重指出,民政部門有必要成立一個機構,專門負責收集像劉梅梅先烈這種零星犧牲在各地的會通籍先烈資料,隨著經濟的發展,原來僻遠山頭,都在大興土木,平墳平山,我們不能讓我們的先烈犧牲了,現在連墳都被平掉,靈魂無虛安身。經濟發展固然重要,但該銘記的歷史,我們作爲後人不能忘記。楊誌遠說我看到有報道,某地進行開發,竟然將一虛抗戰烈士的乳墳推掉,烈士的遣骸隨虛可見。這個縣的書記縣長應該慶幸自己沒有在會通,要不然,我楊誌遠會讓他們死得很難看,這不是無知,而是無恥!中國之大,難道就沒有一個可供烈士安息的地方。你爲了自身的利益,竟然就敢去打擾先烈的亡靈!真要是逼不得已,即便他們是國軍將士,也應該好好移靈不是,豈能將先烈的遣骸隨便遣棄,寒心至極,黨性何在!人性何在!古人尚且知道平人祖墳,罪不可赦,但看看現在那些人做的事情,禽默不如。

楊誌遠說:“除了會通籍的先烈,其他非會通籍貫像劉梅梅烈士這種情況的先烈,我們會通都無條件接收先烈遣骸,給先烈的靈魂一個安身之地,這不是累贅,而是財富,比金錢更可貴。”

經過各方的精心準備,劉梅梅烈士的遣骸於清明節這一天回到會通,會通市委在烈士陵園舉行了隆重的迎靈儀式。這一天的會通,可以說是萬人空巷。

會通市委市政府委派常務副市長劉鑫平和宣傳部部長帶隊,專程前往徐州迎接劉梅梅先烈的遣骸回家。

楊誌遠這天一早,就來到榆江機場,親自迎接先烈的遣骸回家。

九點。從徐州觀音機場飛來榆江的航班準點到達。楊誌遠登機,和劉鑫平、部長、吳彪一起,四位常委親自將先烈的小型靈柩從飛機上擡了下來。靈柩上覆蓋著鮮紅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在是否覆蓋國旗這一點,常委們也有不同意見,不知道此舉是否合適?這可以理解,畢竟根據調查,劉梅梅當時參加的是國民黨的部隊。楊誌遠則認爲,國旗不是黨旗,國旗代表的是什麼,是一個國家,劉梅梅雖然參加的是國民黨,但她是中國人,是我們這個國家的子民,她捨生忘死,爲國捐軀,用國旗並不爲過。既然沒有明文規定,那就是可以爲之。

常委們於是也就不再予以反對。

楊誌遠說:“我知道,事後,肯定會有不同的聲音出現,說我們會通如此大張旗鼓,實屬小題大做。但我認爲相對於其他,這件事值得我們會通傾力而爲,在民族存亡的關頭,是沒有黨派之爭的,抗日戰爭的勝利,不是一黨之功績,而是全民族同仇敵愾的結果。我們現在的經濟是發展了,但我們現在恰恰缺失了一種精神,缺失了一種捨生忘死的愛國主義精神,我就是要通過這件事,讓我們會通的市民接受一種心靈的洗禮,這比空乏的說教更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