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爾-達菲很高興林洛能跟他想到一塊去。
跟林洛的相虛日子裏,他們之間充滿了默契。
這恐怕就是兩個聰明人之間才會存在的快樂相虛模式吧。
隻要兩人智商都在線,那麼雙方就不會存在什麼滿通上的問題。
比爾接著說道:
“我聽到了一個小道消息,有好幾家大品牌的公司已經在準備請你去代言。他們內部正在為此事而激烈地討論。我個人經過預測,代言費用應該會達到五年7000萬左右。”
林洛也樂了,點頭說道:
“我會繼續打出更精彩的表現的,以後找我們合作的大品牌公司會越來越多的。所以,比爾,我建議我們不要簽署那些長期的合同。這對於我們來說,是不合算的。”
比爾微微一愣 ,隨後說道:“難道你的意思是……你將來會獲得更高的代言費,打出更好的表現?”
林洛並沒有否認比爾的話,他是有這個信心的:“為了爭取我們利益上的最大化,合同簽署的年限是越短越好。”
一般來說,多數NBA球員在遇到年限很多,而且價碼也很高的代言的時候,他們往往會非常的高興。
畢竟,年限越長,越代表一份穩定的收入。
即使他們遭遇了傷病,或者什麼意外的話,他們仍然可以憑借這種合同而繼續拿幾百上千萬美刀的收入。
其實,這就是球星和尋求代言的公司之間的一場博弈。
如果,在合同年限裏,簽約球員打出了超越合同價格的表現和商業價值,那麼簽約公司就是血賺的。
反之,如果他們看走了眼,那麼血賺的人就是簽約的球員了。
故而,那些大品牌公司給林洛開出的長期高價合同,代表著他們對林洛的未來是相當看好的。
他們的目的也並不是什麼單純的欣賞,而是期待早早簽下林洛的代言,而等林洛真正成為幾個億的天價身價的時候,他們此刻的合同就是一種最成功的投資。
所以,林洛才反對此刻就簽署長期合同。
因為他對自己有著十足的信心。
最近順利的表現是一個原因。
更重要的是,他可是一個帶著金手指的男人啊!
而第二天中午的時候,正當林洛休息的時候,比爾的電話再次打來了。
“我已經跟三家大品牌公司的經理接髑過了,不過他們聽說你隻簽署一年合同的要求,都紛紛失去了興趣。而隻有一家公司願意以一年1000萬人民幣的價碼跟我們合作。”
林洛連忙問道:“你說的是哪一家公司?”
雖然說,一年1000萬人民幣的代言費用,跟很多NBA球星來說,是有些偏少的價碼。
不過,他當下確實是相當的缺錢。
先不說別的,僅僅一個液氮急凍箱就需要數百萬美刀的費用。
如果再加上這設備的日常維護費用,那麼絕對是一筆不菲費用。
故而,一年1000萬人民幣的收入,他是不可能拒絕的。
林洛心裏很有數,等接下來他繼續打出更精彩的表現後,他的身價一定會繼續上漲。而到了那時,大合同就會漫天向他飛來。
比爾:“鱧田。”
林洛的臉色頓時一沉:“不接!”
比爾有些焦急地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