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應理把住他的腰拖過來,在對方大為震撼的目光中說:“那今天再來一次。”

徹底結束的時間不尷不尬,睡覺太早,還需要洗澡換衣服,方應理沒留他過夜,甚至還打開電腦有要辦公的意思,他也不想死乞白賴的,跟著較上勁,硬著頭皮就走了。看起來挺有骨氣,心裏其實很放不下,倒不是惦記方應理,惦記的是那個文件夾。

方應理辦公之前還從那一遝文件夾裏抽下來另一個公司的,當著他的麵翻開來,裏麵一遝白花花的合同,還有不少授權文件。

歡顏地產那本裏,估計內容也不會少。

越這樣想,心裏越癢,越癢越不可得。

方應理再要是再持久一點就好了。再久一點,就可以留下來過夜,趁著他睡著偷看一下。

任喻扶著腰靠在電梯裏想——

方應理,不行。

隔日再上班時,也不清楚鍾司娜小姐有沒有給方應理穿小鞋,任喻隻知道,之後的兩天他看起來並不輕鬆,除了晚上回家睡覺,定位大部分時間在律所,並且早出晚歸,一直在加班。

顯而易見,上司想報復你的話,兵不血刃,就能讓你不痛快。任喻覺得好笑,又覺得騙人家自己有男朋友的方應理活該。沒有哪個女人能容忍在為男人拉褲鏈的時候,聽到他說自己是gay。任喻覺得很能理解,如果自己是鍾司娜,恐怕會做得更絕情。

也趁著這兩日碰不著方應理,任喻打算抽空做一點自己的事。出門前他挑了一件幹幹淨淨的白襯衣,將扣子板板正正扣到最上麵一顆,他對著鏡子看了看,感覺是長輩會滿意的穿著。

收拾妥當後,他去了一趟醫院。

到的時候,護工正在給孟姻擦臉,一轉頭看到拎著一兜豔色草莓的任喻站在門框外頭笑,一個月沒見,這人倒曬不黑,就是又瘦了,肯定沒少在外麵吃苦,她放下毛巾招呼他:“小任來啦。”

“張姨。”任喻走進來,又看床上的孟姻,“媽最近好嗎?”

其實對植物人來說,這種問題沒有什麽實際意義,光是看她深邃的眼窩,高聳的顴骨,和從被子邊緣露出的如柴蒼白的腕骨就知道,她不會好。或許比真正的死亡要好一點,但又或許,死去了才是解脫,沒有人會知道。

但在她健康的時候,她還是很漂亮的,那時候顱骨還沒有這麽大一個凹陷,沒有因為開顱而剃光頭,她的頭髮很長,會抹一種帶有桂花清香的頭油,在家裏時像綢緞一樣在腰處拂掃,出門時就挽成發髻別在腦後。

他媽媽是拉薩人,鼻梁高挺,盡管在平原生活了很多年,但臉頰上還是有兩團霞色的高原紅暈,不用化妝就好漂亮。孟姻很會唱高音,銀行的晚會每年都有她,她也很愛旅行,最早隻有綠皮火車,從軌道上冒著煙吭哧吭哧開過來,她往車上一跳,站一天,開到哪就算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