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奸殺害兩名無辜女性,情節惡劣被判死刑很正常,想代替法律來製裁,必然是有什麽特殊原因。”何危摸著下巴, 又重新把偵查卷翻開, 問林壑予,“我看到是在第二個案件裏, 死者的陰道拭子裏檢出趙深的DNA,那第一個案件呢?什麽都沒查出來?”

“沒有, 第一個案件死者雖然也被性侵,但卻沒有留下任何DNA,懷疑是戴著安全套作案的。”

何危翻到物證那一頁,第二個死者鄧婉的包裏有一張某KTV的儲蓄卡,是那裏的常客,並且也和趙深認識。她死亡當晚,趙深沒有不在場證明,根據喬若菲的口供,那晚她獨自在家,趙深借口去上夜班,沒有不在場證明。結合種種證據,把他定為犯罪嫌疑人再正常不過,隻不過警方剛準備將他逮捕回局裏,就發現他已經出逃去升州市。

何危翻到第一個死者洛婷婷的案件分析,這起案件沒有采集到任何有用的生物物證,會和鄧婉的案件並案,一是因為都是強奸殺人案,性質相同;二是因為作案手法相似,都用口紅留下字母;三是洛婷婷也是某KTV的常客,和犯罪嫌疑人有過接觸。

“他在第一個案件裏手法幹淨利索,為什麽第二個案件裏留下這麽多破綻?”何危指著死者的圖片,“還有,留下‘LV’這兩個字母有什麽含義?”

“我們當時推測,可能是仇富心理。”鄒斌說。

“還有可能是他對LV這個品牌有什麽執著心理,專挑擁有這個品牌的女性殺害。”文樺北補充。

何危感覺蹊蹺,死者一個是學生一個是名不見經傳的演員,家境也很普通,難道就是因為有奢侈品所以成為仇富的目標?也許一個包一件衣服是她們攢錢許久才舍得購買,如果真的仇富,何不向真正的白富美下手?

他之前考慮的是先找到趙深,但是趙深已經死亡,回頭再看連環殺人案,疑點重重,雖然所有的不利證據都指向趙深,可直覺感覺沒這麽簡單,藏著一定內幕。

“或許趙深不能被抓到,死人才是最能保守秘密的。”何危低語,林壑予沉思幾秒,眉頭擰起,“你懷疑連環殺人案不是趙深做的,他被抓到之後就會真相大白,所以真正的凶手必須要滅他的口?”

何危點頭,雖然這個案件不是他負責調查,但現場物證讓他產生這種強烈的直覺。特別是那兩個字母,他的思路和金錢完全無關,更偏向感情方麵。如果是仇富或是對奢侈品有執念,殺了人完全可以把那些他想要的東西拿走,卻並沒有這麽做,死者身上的項鏈、裝飾品一樣都沒少,耐人尋味。

辦公室門口響起兩聲清脆的敲門聲,鄭幼清站在門口,晃了晃手中的文件夾。

何危讓她進來,鄭幼清把文件夾遞過去:“那個創口貼,DNA提取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