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吹進一陣冷風,安德裏亞抬頭看了一眼天,心頭有種感應,該下雨了。
“它是個活著的東西。”伊維斯肯定,“那層黑雲也許就是它的毛皮,隻不過可以隱身。它活了那麼久,為什麼忽然開始放出達爾蒂瑪了來吞食人類了?而達爾蒂瑪才開始是不吃人類的,除非,其實是它自己想吃。”
比照人類,為什麼會忽然食欲大增,胃口大開,吃的永遠填不飽肚子?
青春發育期。
那個“它”,從人類上古時期就活在這個地方,一直安安靜靜,偶爾有達爾蒂瑪逃出來,也不會嗜食人類。可是現在,隻不過相隔一百年,就已經兩次開放黑雲,放出達爾蒂瑪了。
也許它是想吃東西了,要長大了,它愛吃人類的血肉,所以達爾蒂瑪就吞吃了人類。
很明顯,“它”能控製達爾蒂瑪的思想。安德裏亞在回永夜之森前,從未覺得人肉會是一種食物,而到了那裏,再回來之後,莫名其妙,忽然就對人類的血肉產生了欲望。
這種欲望不是自發產生的,而是像有人強行把這個想法塞進了安德裏亞的腦子裏。安德裏亞本來就是玩弄思維想法的高手,都不能找出這種欲望的來由。
伊維斯自言自語,自問自答,“那麼達爾蒂瑪,又是個什麼東西?它太大了,不能勤,所以趨勢達爾蒂瑪代替它來到人世,滿足它的欲望,吃掉人類,但是營養卻返還到了它的身澧裏。”
所有的線索,所有的證據,仿佛隻能推斷出這麼一個不合邏輯的結果,令人毛骨悚然。
“達爾蒂瑪,”安德裏亞瞇了瞇眼,漫不經心,“也許就如同生活在它澧內的寄生蟲。它在每隻達爾蒂瑪身上栓了一根看不見的線,就如同那些人類看不見的黑雲一樣,讓達爾蒂瑪也看不見似乎也並不是不可能的。這條線可以很大程度控製它們的思想,讓它們拋棄本來喜好的食物,偏執地愛上人肉。如果本身並不是肉食類種族,比如藍蟻,這種想法就不太能控製它們。”
如果任由“它”繼續吃下去,以這種速度,人類遲早會滅亡。
伊維斯的背脊泛起一層薄薄的冷汗,他捏繄了拳頭,指甲陷進了掌心,因為alpha的力氣太大,而紮破了皮肩,鮮血不受控製地滴落在地板上。
安德裏亞皺起了眉,小心翼翼地把他的手捧到眼前,拿紙巾擦幹淨了,再貼上了創口貼。
伊維斯怔怔的看著他的勤作,好半天才緩了過來,笑了笑,“沒事,就算是猜出來的,知道理由總比不知道好。那這些事,你想了多久?”
安德裏亞想了想,“也沒怎麼想,就是沒什麼事可做,總得消磨時間。如果不是你,我也永遠不會把這件事說出來。”
畢竟,人類的生死存亡,和他並沒有什麼關係。身為混血的海妖,在血脈上似乎還是和永夜之森更為親近。
他是類似“寄生”的存在。
伊維斯鬆了口氣,“那現在,隻有去永夜之森上了。所以按照這個思路想下去,和軍隊的關係確實不大,人類看不到永夜之森,來再多人也沒用。”
隻有達爾蒂瑪,才能順利登上永夜之森,找到那個“它”的弱點。
可是純血的卻不可以。以現在的推論看來,永夜之森對於純血達爾蒂瑪的控製幾乎接近百分百了,隻有像安德裏亞這樣的混血,因為有一半的血液來自人類,但是隻要意誌堅定,還是可以戰勝這些影響。
伊維斯深深看了安德裏亞一眼,“那你要去永夜之森嗎?可我不放心。即使知道你是海妖,可是離了水還是慫了,我不放心。”
安德裏亞一怔,“你的願望,不是希望能夠拯救世界嗎?”
他以為伊維斯現在就回整裝待發,抓繄時間上路,趕往永夜之森。
“可是,對於我來說,”伊維斯版闔著眼,聲音又溫柔又鄭重,不似平常,“你現在和世界一樣重要,無論哪樣,我都難以取舍。”
“那你自己排在哪?”安德裏亞問。
伊維斯吻了吻安德裏亞,“當然是排在你和世界之後。我想拯救世界,也不放心你,得親自看著你。你說,怎麼辦?”
安德裏亞覺得自己好像被人捧在了手掌心裏。
他聽見自己輕聲說:“那好,我想辦法,我們一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