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一聽我這麼一說,就搖搖頭說,“不對,這個柳夢生死後一定還發生了什麼事情,纔會讓他的怨氣如此深重的。”
我想了想說,“也不知道這民國初年的事兒,現在的警察能不能查到?”
丁一聽後就聳聳肩說,“這還用想嗎?我看是夠嗆!畢竟年頭太長了……”
“那就不好辦了,如果咱們能查一查當年這個汪家和孫家曾經發生過什麼事情,也許就應該能解開這個柳夢生為何會被人葬在這裏的謎團了。”我無奈的說道。
最後丁一建議我們去查查本地早年的縣誌,也許還真能找到關於汪孫兩家的事情呢?說幹就幹,我們兩個首先去了市圖書館。
別說,還真比我們想象中的順利一些,在館裏工作人員的幫助下,我們找到了幾本經過多次改版的縣誌。可惜裏麵關於汪、孫兩家的記載卻少之又少,其中最為重要的一條就是孫家的長子孫茂財在解後被人民政府執行了槍決。
按理說,現在這兩家肯定都是有後人的,隻不過時間太久遠了,不知道他們兩家的後人們是否已經搬離了此地,如果是的話……那人海茫茫,又能上哪裏去找呢?
而且黎叔那邊也不能耽誤太長的時間,如果按正常的程式走的話,這個案子的表麵證據已經很充分了,隻是因為一時還找不到黎叔殺人的勤機而已。
趙星宇還是太年輕了,有些事兒找他肯定是沒戲的,可是現在白健又不在省內,最後我隻好厚著臉皮撥通了張磊的電話。畢竟他在基層幹了這麼多年了,肯定有著非常鱧富的工作經驗。
我原想這事兒肯定很難辦,畢竟是查民國時期的事兒,這警察也不是神仙,哪兒能什麼事都知道呢?誰知張磊聽後卻滿口答應我說,“這事你先別著急,我幫你好好打聽一下,聽你說這汪家和孫家應該都是當時大戶,如果他們的後人沒有搬走的話,就應該不會太難找。”
我一聽他這麼說,心裏頓時就感覺鬆了一口氣。之後我又接到了趙星宇的電話,問我這邊查的怎麼樣了?那個湯磊的家屬可是天天來局子問案情,他們現在也快有些扛不住了。
我聽了也直歎氣,其實他們的心情我可以理解,誰家死了人不傷心難過?不想著快點懲治兇手?否則那心得多大呀!
可現在這個案子的癥結就在於,雖然所有的證據都表明現在黎叔的嫌疑最大,可是他自己不認,而且警方又沒有找到他殺人的合理勤機,再加上確實沒有人親眼看到黎叔殺人,所以警方也不好貿然就認定他是兇手。
現在不同以前了,破案除了講流程之外還講證據,證據鏈有一個銜接不上,警察也不敢貿然下定論。而且現在還有一個多少對黎叔算是有利的證據吧,那就是兇器的化驗結果出來,除了死者自己的指紋之外,再就是一個建築工人的。
這也符合黎叔所說的“自己從頭到尾都沒有摸過那把鐵鍁”的證詞。至於那名建築工人,更是早在幾天前就因為家中有事回老家了,所以當時案發的時候他根本就不在現場,這一點警察後來也覈實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