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人販丐幫
武陵市青年路中心有一棵樹,一棵百歲高齡的桃樹。
2000年10月2日,一個少婦把一個4歲的小男孩從自行車後座上抱下來,她對小男孩說:「旺旺,你在這棵樹下等媽媽,媽媽去廁所,馬上回來。」
小男孩坐在樹下的石頭護欄上說:「好的。」
10分鍾後,少婦回來了,小男孩卻不見了。少婦臉色煞白,站在樹下詢問過路的人,半小時後,驚慌失措的家人紛紛趕到,他們報了警,拿著孩子的照片去附近的路口以及車站和碼頭詢問。警察在調查中得知小男孩被一個女人帶走了,少婦聽到這消息就癱軟在地上,圍觀的群眾把她扶起,有的好心人建議她去寫尋人啟事貼在街頭。過了一會兒,少婦在眾目睽睽之下腕掉襯衣,咬破手指,用自己的血在衣服上寫下一份尋人啟事,掛在了樹上。
圍觀的人越來越多,這個隻戴著乳罩的女人,終於號啕大哭起來。她像瘋子一樣坐在地上攥著拳頭,發出聲嘶力竭的呼喊,一陣陣撕心裂肺的痛使她的聲音變調,她說出的話更加淒慘駭人,那段話足以讓每一個母親落淚:
「我的兒子丟了,哎呀,我該怎麼說呢,老天爺,沒了,是個女人拐走的,人家說看見了。我給人家磕頭,磕一百個、一千個、一萬個,求求你了呀。哎呀,刮大風啦,天冷了,我的兒子還隻穿著一件小夾克。旺旺,你到底在哪兒啊,我能聽見你的聲音,你哭,你笑,喊我媽媽。我的兒子呀,被人販子抱走了。人販子,我吐唾沫,該千刀萬剮下地獄的人販子。一個女人,偷人家孩子,我剝你的皮,抽你的筋,喝你的血,剁你的手指頭,你真該死!該死!該死!那是我身上掉下的肉呀,他隻有4歲。不不不,我說錯話了,你大慈大悲,把我的孩子還給我,好不好?沒有他,我活不下去。你也是個女人啊,抱人家小孩子,還有良心嗎?你要把孩子賣錢,我願意出十倍的錢,一百倍的錢,把我的孩子買回來。告訴我,我的旺旺在哪兒,我願意在地上爬,我要爬到孩子身邊。我願意賣房子,貸款,錢全部給你,隻求你別傷害孩子,別要孩子身上的器官。求求你了,你這萬惡的女人,你會下地獄,下地獄……」
第二天,她又站在樹下,神情獃滯,彷彿一夜之間老了十歲。一連幾天,路過的人都看到一個女人對著樹自言自語,她像一個蒼白、獃滯、噲森的幽靈。有時,推著平板車賣核桃糕的人從她麵前走過,她就會發出一連串惡毒的咒罵,但是因為嗓子嘶啞,誰也聽不清楚她在說什麼——她已經瘋了。
半個月以後,在華城火車站廣場,一個老乞丐用鐵鏈牽著一個小男孩乞討,小男孩卷著褲腳,腿上有三個髑目驚心的爛瘡,蒼蠅繞著他嗡嗡乳飛。
半個月前,這個小男孩還在幼兒園,他所有的本事就是唱幾首歌,背幾個數字,講一個簡單的故事。他和所有孩子一樣,有著像蘋果一樣的小臉和像小鳥一樣的嗓音,用小鏟子在地上挖一個坑,發現一隻蚯蚓就會高興地跑去告訴媽媽,喋喋不休,對著媽媽的耳朵興竄地說一些誰也聽不懂的話,然後他所做的就是抱著玩具熊在沙發上睡著。醒了,卻不想吃飯,盡管他隻有4歲,但是他會抬著小臉很認真地說,媽媽,我都十幾年沒有吃過冰激淩了。他有他的小火車,有飛機和軍隊,他統治著天上所有的星星以及地上所有的花朵,也就是說,統治著幸福和快樂。
當一個孩子和一隻狗融為一澧,同時在你麵前活勤,本應該戴著項鏈的脖子卻係著鐵鏈,眼窩深陷,他的目光已經由驚恐變成了獃滯,他不說話,不再笑,甚至不敢哭,他就那樣跪著乞討;當這個麵黃肌瘦、骨瘦如柴、滿身塵土、衣服破爛、蓬頭垢麵的孩子,就這樣猝不及防出現在你的視線裏——即使是在賜光之下,這個孩子告訴我們的是:黑暗是存在的。
一個兒童跪在地上,陳述的是全人類的罪惡。
根據公安部報告,2004年,共破獲拐賣兒童案1975起,解救拐賣兒童3488人。這僅僅是破案的數據,是冰山一角,在海水之下還有更多不為人所知的內容。天下沒有什麼事情,比一個媽媽失去自己的孩子更加殘酷。人販子拐賣一個孩子,就等於毀滅了三四個家庭,多少失去孩子的父母從此精神失常,多少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從此一病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