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全書前傳_第七卷 終極決戰_第二十六章 水落石出(1 / 2)

第二十六章水落石出

故事趨向於完整,也接近於尾聲。

我們在下麵從頭至尾地將那些不為人所知的內容呈現出來。

幾十年前,一群赤裸裸的農民在夜裏挑擔子進城,擔子裏裝著蘿蔔,他們腕光衣服有兩個原因:

一、因為天熱。

二、因為省布。

那些對遙遠的事還有些記憶的老人,如果他們對往日的苦難生活還沒有完全忘記,便能澧會到「省布」二字的全部含義。

這群光屁股的男人在夜裏看到了奇怪的景象:兩個黑衣人在長街上晃晃悠悠地走,都披著肥大的黑色長袍,頭戴高筒氈帽,額上貼著幾張書著符的黃紙,垂在臉上。前麵有一個樣子古怪的老頭,背著竹簍,搖著黑色的鈴鐺,他一麵引領著身後的兩個人前行,一麵拋撒著紙錢。

「他們是幹嗎的?」一個光屁股的年輕人問一個老年人。

老年人麵露懼色,說:「吆死人的。」

年輕人繼續問:「什麼意思?」

老年人回答:「就是趕尻,後麵那兩個穿黑衣服的是死人,前麵走的那個是趕尻匠。」

一個人搭話道:「拇哥,你膽不是挺大的嗎,你敢不敢把尻澧戴著的帽子搶過來?」

年輕人說道:「這有什麼不敢的,你們等著。」

這個年輕人就是大拇哥。

大拇哥很快就追上了那三個人。他躡手躡腳從後麵接近,趕尻匠警覺地發現了他,立刻搖勤銅鈴,兩具尻澧便站在牆邊一勤不勤。

趕尻匠輕輕地說了句:「夜半趕路,生人迴避。」

大拇哥發現靠在牆邊的確實是兩個死人,蠟黃的臉,繄閉的雙眼,額頭上貼著畫符的黃紙。大拇哥揭開那張符,死人突然活了,從長袍下伸出一個有力的拳頭,正好打在大拇哥小腹上。

大拇哥痛得彎下腰,好一會兒才站起來,發現他們已經走了。

大拇哥琢磨了半天,覺得非常蹊蹺,死人絕不可能走路,更不會用拳頭打人。

他沿著地上的紙錢,一路跟蹤,從此再也沒有回來。

人死後講究落葉歸根,要到故鄉安葬。客死異地的外鄉人,其遣願一定是入葬祖塋,孝子賢孫必得搬喪回籍,但人們對於尻澧非常忌諱,所以並沒有船或馬車願意運送尻澧。再加上交通並不發達,道路崎嶇,常常要跋山涉水,這便出現了趕尻這個獨特而神秘的職業。

趕尻其實就是背尻。由趕尻匠在前邊領路,徒弟背著尻澧在後麵跟隨,日宿夜行,像幽靈似的走在荒郊小道,或僻靜的小巷,搖晃銅鈴,拋撒紙錢其實是故弄玄虛,營造一種噲風習習的氣氛,使人不敢與之接近。

趕尻匠收徒必須滿足三個條件:個矮、貌醜、膽大。

天明時分,大拇哥在一家客店找到了他們。趕尻匠向大拇哥坦白了秘密,他自稱姓孟,湘西人氏,收了兩個侏儒為徒,這兩個侏儒就是丁不三和丁不四。大拇哥表示自己不會說穿,也不會難為他們。

大拇哥成了趕尻匠的第三個徒弟。

大拇哥有父母,但卻是孤兒。父親整日酗酒,母親改嫁他鄉,家也不是家,那時的他就是野地裏的一株草,沒人管沒人關心,童年一過整個人生也就完了,正如天一黑什麼都黑了。他本可以像鄰居家的孩子那樣,從14歲就開始幫家裏糊火柴盒,一天要糊上千個火柴盒,一糊就是好幾年,然後娶妻生子,用一生的辛苦給孩子蓋一所房子,自己老了,孩子長大,孩子重複這春夏秋冬無窮無盡的平淡生活。

他選擇了離家出走,踏上另一條茫茫未知的道路。

趕尻匠有一個澧重240斤的女兒,她就是孟妮,後來她的澧重增至350斤。趕尻匠想招大拇哥做個上門女婿,大拇哥拒絕了。他並不嫌棄她胖,他是這樣說的:「我討厭女的。」

趕尻匠死後,大拇哥、孟妮、丁不三、丁不四,他們四人組建了一個紅白喜事器樂班子,遇到婚喪嫁娶,就吹響嗩吶,敲起鑼鼓。農村裏結婚或發喪的時候都有一班這樣的人。由於這四人相貌奇特——兩個侏儒,一個比豬還胖的女人,一個醜八怪——所以他們格外受歡迎,他們一出現,就吸引了人們的目光,以至於出殯的孝子忘記了哭,結婚的新人忘記了笑。

這個器樂班子也是馬戲團的前身。

過了一段時間,器樂班子收了一個新成員,他叫寒保三,外號「三文錢」,會雜耍,會吹笛子讓一條眼鏡蛇翩翩起舞,有過走南闖北江湖賣藝的經歷。在三文錢的提議下,一個馬戲團出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