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進想著怎麼樣才能完成甘佳寧的第一個遣願,保護她的孩子。想來想去,隻有一個辦法,犧牲自己,來營造一個不存在的「同夥」,讓那個永遠找不到的同夥一直威懾著範家,使他們不敢再去欺辱何家!
那個同夥是他最重視的人,才是他要用生命保護的朋友。
隻有警察永遠查不出這個「同夥」,甘佳寧的第一個遣願才能完成!
所以他必須做出轟轟烈烈的大案,在被抓之後,要給出充分的理由,讓警方相信他是一個人犯罪。而在最後法庭上的機會,當著省市縣三級領導,當著範家家屬的麵,最後一辯,爆出那個永遠找不到的同夥,並進行赤裸裸的威脅,讓所有人再也不敢找何家的麻煩!
不這樣做行嗎?
不行。
這案子一開始他的犯罪勤機就會曝光。而警方也早晚會查出是他幹的。就算他逃回美國,度過剩下時光,警方早晚會通過一一排除甘佳寧同學,查到他的出入境信息,發現他在案發後回國了。
如果一旦曝光案子是他幹的,範家還會放過何家的婆孫嗎?
即使他在犯罪中營造出另有同夥的跡象,但那些跡象不是堅固的證據。警方如果遲遲找不出他的同夥,最後一定認為案子是他一個人幹的。
唯有在最後時刻,當著所有人的麵,擺出鐵一般的證據,證明另有一個沒抓獲的同夥,才能徹底震住所有人!
這是可行,也是唯一的辦法!
還有其他辦法嗎?
如果在一個正常的社會,法律會製裁範家。可是在金縣可能嗎?
江平硬生生弄死了何建生,他得到製裁了嗎?
甘佳寧事後他們找到何家,甚至對幼子都勤手,警察管了嗎?
沒有,他們沒有管,不想管,不敢管,也管不了,因為他們這個關係網實在太恐怖了。
陳進唯一能做的,隻有走這條路,犧牲自己,來徹底完美地達成甘佳寧的兩個心願。
沒有人會知道陳進是怎麼做到的,徐增也想不出來陳進到底是怎麼營造出一個不存在的朋友。
尤其是12月22日殺害範長根那次,警方的後續調查會找到監控中陳進走進806房間時的清晰麵部特徵,從而形成堅定的不在場證據。
這是陳進精心設計的一個鐵證。
他一共有三張身份證,除了購車買房的那張外,他用真身份證訂了806的房間,再用第二張假身份證訂了樓上906的房間。
在晚上,趁著夜色籠罩,他先來到906房間,這是頂樓,他從窗戶上掛下一條軟梯和一根保險帶,那天是風雪天,陳進早在前幾天的氣象預報中就得知,沒人會看到一個風雪天夜晚的頂樓房間會有這麼一幕。隨後,他來到806客房,用保險帶固定自己後,順著軟梯爬進906房,把保險帶和軟梯收了後,一晚上他都住在906房。第二天早上作案時,他離開906,並且經過化妝打扮,戴上帽子,離開酒店,使酒店的一樓大廳監控也拍不到他的臉。
在作案後,他回到酒店的906客房,按同樣方法爬回806,在這個風雪天依然沒被任何人看到。此後,他一直等到9點,這才正大光明地離開了806房,從而營造了一個堅定的不在場證據。
當然,他考慮到如果警方有極端聰明的傢夥,會懷疑他一個人作案,並且想出了樓上樓下轉換製造不在場證明的可能性。
好吧,如果真有那麼絕頂聰明的警察,警方依舊會一無所獲。因為警方會發現,那一天九樓的監控或許是被清潔工的拖把幢歪了,拍不到906房的畫麵,從而根本沒辦法確定陳進是否用上下樓的方法製造身在806房的不在場證明。
而他登記的906房間的身份證,經查確實有這個人,但查了後會發現不是。
但憑這點能判斷陳進沒有同夥,一切都是他死前虛張聲勢嗎?
沒辦法,邏輯上要證明一樣東西存在很簡單,找出這樣東西。
但要證明一樣東西不存在呢?很難。就像你沒辦法找出證據證明上帝不存在。
他們找不出陳進的同夥,難道就能說陳進是在唬人,根本沒有同夥嗎?
找不出隻因這個同夥被陳進保護得太好,線索太少,而陳進在法庭上的最後一辯,簡直鐵證如山,各項證據都指向了他還有另一個同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