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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嶺分局敦化坊派出所的檔案室內一片忙碌,顏素帶著六七個人在派出所領導的陪同下尋找著馬宏宇的回訪記錄。當時所有的記錄都是手工記錄,要在成堆的筆錄裏找到馬宏宇的檔案可並不是一件輕鬆的事情。
最讓顏素擔心的是,雖然馬宏宇曾經是重點監控人口,可他出獄已經十多年,他的檔案弄不好會被銷燬,真要是那樣可就夠他們喝一壺了。
一旁的楊所長似乎看出顏素的焦慮,小聲地說:“顏隊,別著急。據我所知,建所以後的老檔案都在這兒了。老所長是個精細人,一直捨不得銷燬這些檔案,所以我也沒有勤過它們。如果馬宏宇的檔案在這裏,一定能找到。”
顏素聽完,徹底地放了心,感激地說道:“謝謝了,老楊。”
到了十一點左右,馬宏宇的檔案終於被找到。顏素接過來一看,這檔案紙張已經發黃,裏麵也有些潮淥,翻開後有一股撲鼻的黴臭味。
馬宏宇是刑滿出獄人員,轄區派出所在他出獄後,要給他建立重點人口監控檔案。這也是我國公安對刑滿出獄人員監控的一個特色。一般這種檔案分為正卷和副卷,正卷儲存查實的有法律效力的材料,包括:判決書、執行通知書、出監鑒定釋放證明、詢問筆錄、該人的政治曆史社會關係及經常交往人員材料等。副卷儲存工作對象資訊登記表;照片、指紋、筆跡、血型、毛髮、文身部位等澧貌特征;定期考察材料等。
顏素認真地翻了幾頁,前麵的部分和他們現在掌握的情況相近,而馬宏宇的社會關係也比較單一,他是家裏的獨子,母親早亡,父親在他服刑期間因肺癌去世。至於交往人員那裏名字不少,顏素覺得夠他們忙一陣了。
顏素把檔案翻到定期考察材料那裏。一般來說,重點監管人口會每隔三個月來派出所報到,負責他的民警會做筆錄,詢問他最近的思想情況和生活狀態。重點監管人口是分片專人專管,同一個人會由一個民警負責到底。顏素從這些筆錄上大概能感覺到馬宏宇出獄之後的狀況。筆錄上顯示,馬宏宇1998年出獄後,先是在家待業了半年多,後來跟朋友合夥在服裝城弄了一個攤位,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了1999年年底。2000年春天,馬宏宇和朋友合夥開了一家洗浴城。也就是這一年,他又獨自經營了一家飯店,還開始在建材市場倒騰建材,買賣看上去做得五花八門。
顏素仔細一琢磨,馬和尚這些買賣後麵一定有什麼非法勾當,不然他的原始積累不會這麼迅速。引起顏素注意的是2002年11月的這次筆錄,此時的馬宏宇生意已經做得風生水起,裏麵記錄的內容無外乎是感謝國家、感謝黨給了他第二次機會等等的套話。但是,這次例行筆錄後,馬宏宇的指紋卻換了一根手指:之前他一直用右手拇指,而這次看上去像是食指或中指按的。
顏素翻回前麵的身份特征的指紋記錄,不由得皺起了眉頭。僅從外觀上看,馬宏宇左手食指和中指分別是鬥形和箕形,右手正好相反,而這枚指紋卻是弓形。巧的是馬宏宇十根手指隻有右手小拇指是弓形,而這枚指紋的大小和形狀都和馬宏宇的小拇指不符。
顏素再向後翻則是2003年1月和4月的筆錄,而上麵的指紋又換了兩根手指,不過那兩根手指的指紋形狀明顯都和馬和尚的指紋不配套。而2003年4月之後,馬宏宇的觀察期已經到了5年,辦案的民警寫了一份報告,取消了他的重點人口監控。
顏素將檔案緩緩地合上,雖然還沒做詳細的指紋判別,但她猜測2002年11月之後做的筆錄應該就不是馬宏宇本人了。也就是說,馬宏宇極有可能在2002年9月到11月期間被人殺害並且頂替。
頂替他的這個人,居然沒有露出餘毫破綻,這簡直讓人不敢相信。顏素翻了一下做筆錄的民警名字,回頭問道:“老楊,這個楊凱還在咱們所嗎?”
楊所長看了一眼後,笑道:“楊凱啊,早高升了。他現在在杏花嶺分局治安大隊當大隊長呢。我這裏有他電話,我發給你。”
顏素收到簡訊後,馬上給馬宏宇的檔案拍了照,讓人先將檔案送到局裏做指紋鑒定,自己打算去找一下楊凱問問。她馬不停蹄地趕到杏花嶺分局,恰好楊凱正在局裏吃午飯。顏素找到他說明瞭來意,楊凱十分重視,馬宏宇這案子如今在市局鬧得天翻地覆,關係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