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趕往幸福5號小區所在的水源裏居委會的途中,刑偵支隊長褚旗、法醫虛主任溫小嵐,與周強產生了以下對話。
“師父,沒想到您離開刑偵支隊一年多了,您這破案的本領可是一點兒都沒落下!真是太神了!”褚旗一邊開車,一邊說。
周強麵對愛徒的恭維,似乎並沒有什麼反應,表情平靜得像清晨六點的湖麵,沒有一餘波瀾,淡淡地說:“除了這些,我還會幹什麼?”
周強的回答並不是中年凡爾賽似的驕傲,而是一種悵然若失的情緒,裏麵夾雜著深深的自責和內疚。
在說出這句話時,他心中聯想到的不是曾經作為刑偵支隊支隊長,親自率領一眾兄弟,在錯綜複雜的線索中,在毫無頭緒的複雜案件中,慧眼識真、抽餘剝繭、循序漸進,披荊斬棘、砥礪前行,最終破獲一起又一起刑事案件時的風光與自豪。
而是讓他頭疼不已的、讓他悔不該然的、不堪回首的,是現在如同一團乳麻似的、糟糕的、苦澀的生活。
“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孝而親不待”的未盡之孝;
“此情可待成追憶,隻是當時已惘然”的喪妻之苦;
“北風縷縷送寒涼,小子無心上學堂”的失教之責。
等等等等......
這些生活中的失敗,單拿出一項來,就夠一箇中年男人好好喝上一壺的。
可週強,卻有這麼多,多到難以呼吸,難以承受。
然而,他所換來的卻隻有保衛人民人身和財產安全的正義衛士這個虛無縹緲、微不足道的榮譽稱號。
可那又有什麼用呢?
居心叵測的時八馳,貼吧上勤勤手指寫幾篇文章,剪輯一條視頻,就能讓所謂的人民衛士,一夜之間變成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
這一切都值得嗎?
每每想起這些,周強的心就會很痛,頭也會很痛。
隻不過心中的痛是精神層麵的,無法被治癒。
而頭痛,則是切切實實的偏頭痛。
所以無論是周強的家裏、辦公室,甚至上衣的口袋裏,總是裝著從藥板上剪下來的布洛芬。
疼得受不了的時候,他便會往嘴裏塞上幾粒。
周強悄悄從口袋中的藥板上,摳下兩粒,塞到嘴裏。
不知是不是湊巧,溫小嵐恰如其時地從車輛後排遞上了一瓶未開封的礦泉水。
周強點頭致謝,用礦泉水將口中的藥送進了腹中。
褚旗在駕駛車輛,沒有注意到他們的勤作。
溫小嵐見周強喝完水,忽然好奇地問道:“周隊,你是怎麼分析出嫌疑人是藏在彩虹爺爺對麵的毛坯房裏的?”
坐在副駕駛上的周強正在用力按昏著太賜穴,道:“按照法證之父艾德蒙·羅卡,所總結出的洛卡爾物質交換定律來看,犯罪行為人隻要實施犯罪行為,必然會在犯罪現場直接或間接地作用於被侵害客澧及其周圍環境,會自覺或不自覺地遣留下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