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 10 章(修)(1 / 3)

這隻是一個小插曲,範明華也不知道,有人盯上了他。

他問了供銷社的營業員,這罐補血品怎麼賣?一問,挺貴,需要十幾塊,最關鍵的是,需要票。

錢倒是沒什麼,他手頭有,但是票……他卻沒有。

他摸了又摸,愣是舍不得放下。

直到被下巴朝天的營業員奪了過去,他才終於把視線從那罐子上拔了下來。

這一刻,他比任何時候,想要工作。

有了工作,就有每個月的票據發放,這樣攢攢,就能夠給寧芝買營養品了。這個他很需要,比任何東西都需要。

回到所住的國營旅社,範明華也沒有急著去吃飯,而是將東西一放,又出了旅社。

他也沒有目的地,也就是到虛轉轉。

他其實就是想找那個黑市。每一個地方都會有黑市,他們順縣有,市裏自然也少不了。

他也知道,僅憑自己這樣瞎轉瞎找,也沒那麼容易能夠找到。

他對這個地方也不熟,最大程度上,將這個城市轉遍吧。

一天轉不遍,那就花兩天,兩天轉不遍,那就花三天。

他在市裏開會三天,三天的時間就算真的轉不遍,那對這個城市多少也能熟悉了。

等下次有機會再來唄。

當然他也不會蠢到去問當地人,情願自己多花點時間,慢慢地摸索,也好過這樣大大咧咧地去問人。

這一天結束,範明華轉了不少地方。

也聽了一耳朵的新鮮事,聽說有軍隊過來這裏演習,還有從燕京來的。

範明華心裏“咯噔”了一下,就湊了過去,跟人閑聊了起來。

半個小時後,他得到了最新的消息。

那個演習的軍隊,確實是從燕京過來的,據說是燕京軍區的司令員簽發的命令。

如果隻是這些,當然引不起範明華的注意,人家軍隊怎樣,跟他一個老百姓,有什麼關係?

最最主要的是,他打聽到了那個司令員姓明。

那個說話的人,似乎了解一些這位司令員的事,說他曾經參加了大別山戰役,參加了大決戰。

大別山戰役這五個字,引起了範明華高度重視,他忍不住道:“老爺子,你當時也在那場戰役中嗎?”

那位老兵道:“那是自然,我當初就是在明司令手底下當兵,要不是我後來負傷了,炸傷了一條腿,這會還在司令員手下呢。”

範明華詐了一詐:“我聽說明司令也有一個妹妹,也是軍人……”

話沒說完,那位老兵卻突然道:“你瞎打聽這幹什麼?”

範明華:“我就是聽說,聽說她當時也在大別山……”

這當然是假的,隻是猜測。

為什麼會有這方麵的猜測與試探,是因為他懷疑他的母親也姓明。

他雖然不知道自己的母親姓什麼,但是他的名字是明華,再加上他的姓,他有理由懷疑,他的名字是父親的姓和母親的姓的組合下的產物。

就像,他想把女兒的名字,取了妻子的姓,如果找回自己的親生父母,女兒的名字就是他的姓加妻子的姓。

當然,他也有可能會猜錯。

所以在知道有這麼一個人,對明司令有所了解,他就試探著問了。

不知道是他問得太急了,引起了對方懷疑,還是那人警惕性太高,他一問,這老兵就跟炸了毛似的,怒瞪著眼道:“你是誰?打聽明家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