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出了那個一團混亂的房間,剩下的事情,就與我無關了。
嚴勇其實沒說錯,這次他的車禍,確實是我搞的鬼。
與其等到高三時他真正出那場車禍身亡時動身,不如提前就引蛇出洞,把他真麵目給揭穿了。
況且,我的身體,也支持不了我天天看著幾個跳梁小醜在麵前蹦噠。
回鄉這件事,是我向嚴勇提議的,為此,我故意對他鬆了財產分割的口,隻要他願意與我回鄉見家裏的親人,我就考慮分房子的事。
回去路上,是我開的車,我故意買通的熟識的放牛大叔,讓他假裝控製不住手中的牛群,以至於讓它們衝上鄉道,擋住了我們前方的路,報酬就是他孩子進城裏中心學校讀書的名額。
為了孩子,他當然會全心全意地幫我。
接著,危急之時,我打了一把方向盤,把衝撞山體的方向朝向了嚴勇那邊。
我不會讓嚴勇車禍死去,隻是讓他暫時地昏迷,最後,我拿到了他的手機,給所有聯係人群發短信:“我出車禍了,情況很嚴重,寶貝你快帶著我們兒子來醫院,找簡葉要你們該有的房子和遺產。”
內容不用寫多了,畢竟,該看見的人自然會急急地趕來,不該看見的無關的人,也能從這條短信裏推測出發生了的事。
嚴勇潑在我身上的髒水,最後都會落回到他自己的身上!
當然,這還沒完,我向法院申請了強製離婚,理由是嚴勇犯下了重婚罪。
他在與我婚姻尚存期間,與別的人同居生子是犯法行為。
以前我苦苦沒有證據,而剛剛在病房的時候,他們沒有注意到,我的手機就放在角落的高處錄視頻,人證物證兩全,嚴勇再怎麼蹦噠都無力回天了。
這婚,他不想離也得離。
至於財產麼,那他自然是淨身出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