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閨蜜(1 / 3)

冷風不停的吹著,在這個寒冷的日子,沒有了林晉文的陪伴,鳳謙雪顯得有一些不適應,在偌大的別墅裏麵,隻剩下她一個人,林晉文早早的出去出差了,說是出去見一個外國客戶,快的話一兩天就回來了,慢的話要個把月,這下可把鳳謙雪給愁懷了,日思夜想的想著可以和他見麵,但也隻能等待。

她坐在沙發上,看著一部無聊的電影,可鳳謙雪此刻的心思不在這裏。

手握著一杯水,熱氣正在往上麵冒,她輕輕的喝了一口“燙死我了!”說完,快速的把杯子放下。

來到了窗戶邊,拉開了窗簾,看著外麵的景色,外麵依舊是花海。

隻是在這個季節,有很多的花朵都已經凋謝哦了,不再像以前那樣美麗。

“又是落葉的季節!”在這個寒冷的季節裏,總是有無盡的悲傷,如果給她一個選擇的話,她多麼希望時間永遠停留在火紅的夏天,因為在夏天,她和林晉文相識,到自醉猴同居在了一起。

時間過得很快,在家裏待著總是有一些無聊,鳳謙雪打算到外麵走走,好好的看看外麵的世界,然後散散心。

走在那幾條路上,似乎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曾經在這條路上,林晉文和鳳謙雪一起手拉著手,走在這條路上,兩個人說了好多的話,談了很久,最終在這條路上一直走著,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看到終點。

在這條路上,似乎可以看到當時的身影。

“晉文,你什麼時候回來?”她接了一個電話,剛開始的第一句話說的就是這個。

“不好意思啊,謙雪,我這邊臨時有個情況耽誤了,可能要過幾周才能回來。”林晉文有些抱歉的說著,自從他外出之後,幾乎每天都會給她打電話,但是時間不一樣,因為時差,他每次都是觀察好時間才打電話,可以算是非常的貼身。

看著身邊的一對對的情侶,他們手拉著手,在這條路上走著,她用異樣的眼神看著他們,準確的來說,那時一種羨慕的眼光,羨慕著他們。

說了沒有幾句話,便把電話給掛斷了,每天都是這樣隨意的聊了幾句,因為林晉文實在是太忙了,所以沒有多說幾句話就掛斷了電話。

她就在這條路上走著,走著,不知道要往哪裏去,也不知道她的目的地是哪裏。

這一天,許晴也早早的出門了,每個月她總是要安排很長的一段時間去購物,去享受,以她演員的收入來說,這肯定是足夠了。

她穿著很高的高跟鞋,還化了妝,雖然沒有幾個男人看她,不過她還是把自己打扮得有點怪異,不過這是她最喜歡的扮相。

就這樣走著走著,她似乎很喜歡穿高跟鞋,除了演戲的時間以外,幾乎穿的都是高跟鞋,這雙鞋是她在一個品牌店買的,花了好幾千,也是她所喜歡的,當時可是搶了很久才搶到的,當時搶的人實在是太多了。

天氣不錯,不像夏天那天熱,中午的時間氣溫比較高,也不會很冷。

她就這樣一直走著走著,本來想讓王導演送自己來,誰知道他居然說自己有事情,並且很委婉的拒絕了許晴的請求,她的心中明白,王導演是怕需要提東西很累,所以才隨意的找了一個借口拒絕了她,不過她和他現在的關係似乎變遠了一些,因為那部戲已經拍完了,之前討好他是為了讓王導演可以同意她當女一號,而如今,她坐等著電視劇上映,到時候說不定就可以名揚天下了。

她也有一個很大很大的明星夢,夢想著有一天可以當上萬眾矚目的明星,走過那一條長長的紅地毯,去見她的粉絲了!

誰知道走著走著,她感覺腳有一點疼,可她剛開始並沒有在意,繼續往前麵走。

可是走著走著,卻發現她的高跟鞋鞋跟斷了,這可是很要命的,讓她沒有辦法繼續行走。

“哎!等我當了明星,我一定要買最好的高跟鞋!一定要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一定要過上最幸福的生活!”她歎了一口氣,開始想著自己遠大卻遙不可及的夢,對新人來說,想要成命是很難的,要不是因為王導演,也許她也進不了演藝圈。

因為沒有辦法繼續走,她隻能脫下了高跟鞋,拿在了手上。

想著找到最近的一家的品牌鞋店趕緊買鞋。於是她抓緊步伐往前麵走,路人看到她光著腳,都轉過頭來用好奇的眼神一直看著她,她的臉開始紅了起來,似乎有一些害羞,不知道為什麼,她總是非常在意別人的眼神,哪怕是不經意的一瞥,這對她來說都是非常的致命的,尤其是在當過演員以後,她似乎更加高調了,可現在,她生怕被別人認出。

時不時有人在遠處看著她,並且輕聲說話,她甚至會認為這是別人在議論她,看樣子走的不行,光著腳在大街上這樣走,是很丟臉的一件事情,於是她快速的跑著,想要離開這裏,以最快的速度找到一家品牌鞋店買新鞋。

可是跑著跑著,卻感覺從腳底傳來了一陣陣痛,她低下頭去一看,突然有了想殺人的心。

不知道是哪個缺德的人,居然把別人家的窗戶給砸破了,玻璃碎片掉了一地。而她剛剛好光腳路過這裏,於是就不幸中彩了,她的腳感覺非常的疼,於是就想著拔掉玻璃碎片,可是血卻一下子噴出來了。

頭頂上的太陽雖然不是很毒辣,可是她卻感覺全身都在發燙,那種緊張的趕緊蔓延到了全身。